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2001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全市上下大力推进引江区域供水工程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2008年,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区域供水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对全市区域供水和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进一步作出部署。目前,全市区域供水已覆盖59个乡镇,347万人从中受益。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1号议案要求,尽快实现“全市城乡居民早日喝上长江水”的目标,现就进一步加快推进引江区域供水工程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
全市引江区域供水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惠及面最广的民生工程、实事工程。加快实施这一工程,不仅是适应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改善饮用水水质,确保城乡居民饮水安全,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水平的重要举措,也是适应工业化、城镇化进程,抢抓江苏沿海开发上升为国家战略机遇,放大我市淡水资源优势,进一步优化区域投资环境的迫切需要。去年以来,建筑原材料价格走低,工程建设成本有所下降;同时,中央和省相继出台一系列扩内需、保增长的措施,政策进一步向民生工程领域倾斜。各地、各部门要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高度,按照区域供水规划要求,不失时机地加快推进以自来水厂和输水干线建设为重点的引江区域供水工程建设,同时大力度推进以供水设施改造为重点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让全市城乡居民早日喝上优质长江水。
二、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城乡统筹协调发展,遵循“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远近结合、适度超前、协同推进”的原则,根据市人大1号议案要求和工程实际进展,加快实施引江区域供水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新增水厂供水能力100万立方米/日,新建通吕线等输水主干线3条,铺设输水主干管道260公里,完成65个乡镇农村供水设施改造,实现区域供水设施联建共享、农村供水设施安全可靠,确保到2012年全市引江区域供水工程普及率达到90%以上、乡镇实现全覆盖,并于2010年全面解决164.93万农村居民饮水不安全问题。
市建设局、水利局要围绕上述总体目标,分别牵头推进引江区域供水工程和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确保各项任务按期完成(具体工程建设计划详见附件)。
三、进一步突出重点环节
(一)强化规划研究与对接。根据《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和《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对南通发展的新定位,开展水量需求预测,围绕水量供需平衡,科学确定供水规模,为《宁镇扬泰通地区区域供水规划》的修编完善早作准备。加强区域供水和农村饮水安全两项工程实施计划的衔接与协调,切实解决区域供水干管“送不下去”和农村饮水配套管道“接不上去”的问题,在工程进度上要优先安排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相对集中区域的供水工程建设,确保在规定时间完成目标任务。
(二)狠抓工程建设进度。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目标任务要求,细化工程实施方案,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做深、做实、做细项目前期工作,加快可研、施工设计、项目报批、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为项目早日开工建设打好基础。坚持科学调度、统筹安排,倒排工程时序,及时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碰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三)确保安全供水。各级供水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认真落实供水安全责任制,督促供水企业严格执行国家饮用水标准,确保“不合格的水不出厂,不达标的水不进管”。加快输水干管网络化联通,尽快形成环网供水,提高供水安全性。选用优质管材,提高管道可靠性。加强管线施工质量管理和日常维护,确保远程输水安全。
(四)合理确定水价。引江区域供水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具有很强的公益性,要合理确定城乡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让广大老百姓特别是农村居民喝得起以优质长江水为水源的自来水。
(五)加强水源地保护。要正确处理项目建设与水源地保护的关系,严格执行水源地保护相关规定,按标准设立取水口戒严带和保护区,坚决杜绝对水源地水质的污染行为。把保护长江、防治水污染作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措施,立足从源头抓起,标本兼治,在规划、建设过程中突出取水口的保护要求,严格控制取水口一、二级保护区内的建设项目。各级环保、卫生、水利、建设等部门要积极做好一、二级保护区内的巡查、督查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水污染事件。
(六)推进应急水源建设。按照“原水互备、清水联通、井水应急”的多水源保障体制要求,以县(市)、区为单位开展备用水源规划研究,市建设局要牵头组织整合,科学论证,今年年底前完成全市应急备用水源建设规划编制。在此基础上,根据规划方案,加快应急水源、备用水源建设,提高水源安全保障度。加快制定《南通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高应急管理和处置能力。
四、进一步强化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引江区域供水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关系国计民生的系统工程,技术性强,操作协调要求高,必须高位推进,精心组织。市区域供水工程推进领导小组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项目统筹和区域协调,研究解决全局性的重点难点问题。县(市)、区作为工程建设的责任主体,要进一步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政府主要领导当好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工程组织推进,保证工程顺利实施。
(二)强化区域联动。引江区域供水工程的主干管线建设涉及多个县(市)、区,必须区,为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奠定坚实基础。
(三)强化资金保障。引江区域供水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资金需求量大,投资回报周期长。各地要积极采取加大财政投入、银行融资、向上争取、市场化运作等多种手段,解决资金瓶颈制约,确保不因资金不足而影响工程实施。各项目指挥部要根据工程进展要求,科学安排资金计划,实行专款专用,保证管线建设辖区内的资金按计划及时足额到位。各级发展改革、建设、水利、财政、监察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把有限的资金用到刀刃上,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强化督查考核。加强工程推进制度建设,完善督查考核机制,实现工作压力的有效传递。建立工程进度月报制,各地每月月底前分别向市区域供水工程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相关工程进展情况,“两办”汇总后报告市政府。建立工程进展通报制,以季度为单位,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各地工程进展情况进行梳理分析,向未按序时进度要求实施工程建设的县(市)、区主要领导通报。实行年度考核通报制,每年年底前,由市发展改革、建设、水利、监察等部门组成工作考核小组,采取实地察看、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全面考核,对没有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在全市进行通报。
附件:具体工程建设计划
附件:
具体工程建设计划
1.海安县: 2009年年底前与如皋市共同完成如海复线可研、立项、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2010年开始实施,2011年年底前完成工程建设;2009年11月底前完成海安、城东、胡集、曲塘、孙庄、雅周6.56万农村人口安全饮水工程,2010年完成西场、李堡、角斜、老坝港、大公、南莫、白甸、墩头15.67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工程。
2.如皋市: 2009年年底前与海安县共同完成如海复线可研、立项、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2010年开始实施,2011年年底前完成工程建设,2012年6月前完成长青沙水厂20万立方米/日扩建工程;2009年11月底前完成如城、柴湾、雪岸、东陈、丁堰、袁桥、经济开发区7.49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工程,2010年完成白蒲、林梓、九华、郭园、石庄、吴窑、长江、江安、常青、磨头、下原、桃园5.242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工程。
3.如东县:2010年6月底前开工、2010年年底前完成通洋线一期如东段15公里管线及泵站建设,2011年6月底前开工、2012年年底前完成通洋线二期管线建设;2009年11月底前完成岔河、长沙8.99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工程,2010年完成新店、双甸、丰利、河口17.65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工程。
4.海门市:2009年年底前开工、2010年6月底前完成通吕线海门段管线及泵站建设,2011年年底前完成通久线开工准备工作,根据用水需求确定开工、竣工时间;2009年11月底前完成悦来、三阳、临江、万年、德胜、三和、树勋、王浩、货隆、刘浩、海永18.79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工程。
5.启东市:2009年年底前开工、2010年6月底前完成通吕线启东段管线及泵站建设,2011年年底前完成通久线开工准备工作,根据用水需求确定开工、竣工时间;2009年11月底前完成寅阳、和合、汇龙、南阳、向阳、近海19.37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工程,2010年完成合作、王鲍、少直、吕四港、兆民23.71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工程。
6.通州区:2009年10月底前完成通吕支线工程建设,2009年年底前开工、2010年6月底前完成通吕线通州段管线建设,2010年6月底前开工、2010年年底前完成通洋线通州段管线建设;2009年11月底前完成石港、兴东8.57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工程,2010年完成刘桥、新联7.94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工程。
7.市自来水公司:2009年完成狼山水厂20万立方米/日扩建工程;2010年6月底前完成洪港水厂四期20万立方米/日扩建和东快速干道2根DN1800-8公里输水干管工程;2010年年底前开工、2012年6月底前完成狼山水厂分厂40万立方米/日建设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