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江苏南通沿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09-11-24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加快我市农村信用社改革步伐,切实增加服务“三农”和中小企业发展能力,更好地支撑南通桥港时代持续跨越发展,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建立江苏南通沿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现将工作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蓝绍敏(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查斌仪(省金融办副主任)、顾士新(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副主任)、缪三义(市政府副秘书长)、周洪生(南通银监分局局长);

  成员:陈专(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亚雄(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李欣彤(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张乃华(市发改委副主任)、杜永朝(市经贸委副主任、乡镇企业局、中小企业局局长)、王健(市公安局副局长)、丁友明(市财政局副局长)、黄玲(市国土局副局长)、沈久华(市建设局助理调研员)、张彤(市规划局副局长)、鲍榕宁(市房管局副局长)、姚毅(市信访局副局长)、殷蓓(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曹康(市国资委副主任)、崔友华(南通工商局副局长)、陆秋丹(市国税局副局长)、杨幸福(市地税局副局长)、赵伟希(南通银监分局副局长)、从斌(人行南通市中心支行副行长)、李玲(通州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黄卫锋(崇川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张松泉(港闸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董克新(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曹康(市郊联社理事长)、沈峰山(通州联社理事长)。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南通银监分局,市郊联社理事长曹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通州联社理事长沈峰山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