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科技局拟订的《关于迎接2009年全国科技进步考核争创“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的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关于迎接2009年全国科技进步考核争创“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的工作方案
(市科技局 2009年2月)
为激发县级政府依靠科技进步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积极性,增强区域科技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发挥科技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作用,科技部每两年组织开展一次“全国县(市)科技进步考核”工作。2009年适逢科技部开展第5轮“全国县(市)科技进步考核”,为做好迎接考核的相关工作,现依据《科技部关于开展2009年全国县(市)科技进步考核的通知》(国科发农〔2008〕745号)精神和省、市相关要求,结合全市实际,制定全市迎接2009年全国县(市)科技进步考核和创建“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工作方案如下:
一、基本要求
全国科技进步考核和“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市、区)”创建工作,是展示地方党委、政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依靠科技进步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工作业绩,衡量区域经济社会综合发展水平,扩大地区知名度,提升地区影响力的一个重要途径和重要契机。多年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全国科技进步考核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在迎查和创建中也一直保持了良好的工作成效。南通市已连续4次荣获“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称号,海门、启东、通州、海安、崇川5个县(市)、区也曾先后荣获“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市、区)”称号,海门市还被列为“全国科技进步示范市”建设单位。
2007、2008年,是我市紧紧围绕全面小康、全面腾飞目标,坚持“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以“三创”促“三增”,努力化解各种不利因素,成功走出一条科学发展观引领下的跨越发展之路的两年,全市各项综合指标在全国、全省的位次不断前移,经济、社会呈现持续跨越、科学发展的态势。对照科技部《关于开展2009年全国县(市)科技进步考核的通知》要求,我市所有县(市)、区和市本级都要接受国家组织的考核,并基本都能达到创建“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市、区)”的条件,各地要积极主动开展迎查创建工作,确保市本级和所有县(市)、区全面通过考核,市本级继续保持先进,并力争更多的县(市)、区跨入先进行列。
二、工作安排和进度要求
根据科技部和省科技厅的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我市迎接“全国县(市、区)科技进步考核”和创建“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及“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市、区)”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动员部署
1.制定方案,明确目标,分解任务。根据科技部通知中关于“地级市所辖县(市、区)60%通过考核,视为自动通过考核” 的机制,鉴于县(市)、区迎查创建成效直接影响市本级创建结果的情况,建立市和县(市)、区联动的工作组织模式。
2.建立“2009年全国科技进步考核南通市迎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市委办公室、组织部、市政府办公室、市发改委、经贸委、科技局、财政局、环保局、统计局、人事局、教育局、科协等部门(单位)负责人参加,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科技局内。
3.结合召开年度科技工作会议,动员和部署全市迎查创建工作。
4.各县(市)、区相应组建工作班子,明确目标,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各县(市)、区组织机构建立情况和迎查创建工作方案,报市迎查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业务培训
1.3月底参加省科技厅组织的申报和创建工作业务培训会。
2.4月份视情况邀请省科技厅和东南大学专家,对市各有关部门和县(市)、区科技局领导及工作班子进行业务培训。
3.市迎查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保持与省科技厅、东南大学专家组之间的动态业务沟通,随时反馈情况,研究问题,努力提高申报数据构成和申报材料组织的完整性、科学性。
4.市迎查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保持与市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工作班子的动态业务沟通,不断加强工作指导,增强县(市)、区申报组织工作的针对性,提高申报争取工作水平。
(三)数据采集和模拟自查
1.各相关部门根据任务分解,分别采集分析相关数据,汇总整理佐证材料,撰写总结,形成对应成套的初步材料,分别送交市和县(市)、区迎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的考核材料包括相应数据表格、相关总结并附佐证材料。
2.市和县(市)、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收到的初步材料,认真分析研究数据构成情况,审核总结报告和佐证材料科学性、完整性,并认真组织申报材料。
(四)汇报争取和迎查准备
1.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迎查创建工作,迎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掌握上下工作进度,随时汇报情况,为党委、政府领导的向上汇报和争取活动做好基础性工作,同时与部省工作部门、专家班子保持密切接触,动态补充汇报本地区发展情况,努力加深领导机关和考核专家对本地区的了解。
2.省专家组可能来本地区开展实地调研工作,各县(市)、区要认真做好调研现场、资料台账的基础性准备工作。
(五)时间部署
市指标分解责任单位将准备的相关材料于4月15日前报送市迎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南通市科技局环境条件处,联系电话:85128889、85128875);4月中下旬根据各县(市)、区申报工作进展,进行重点、难点问题研讨和答疑;5月中下旬组织县(市)、区对申报材料进行互审;各县(市)、区务必于6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市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全市申报材料于6月20日前报省科技厅。
三、考核评比
各地组织开展迎接全国科技进步考核、争创“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市、区)”工作的成效,纳入2009年度南通市县(市)、区党政领导科技进步与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考核未通过为一票否决指标,即未通过科技进步考核的,取消全部年度评比先进资格;同时,对成功创建“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市、区)”的县(市)、区党政领导实行加分。各县(市)、区党委、政府也要把相关指标纳入本地区部门工作任务考核体系,并作为重要考核指标予以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