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南通市推进和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09-03-19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和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切实增强我市技术标准创新能力,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建立南通市推进和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职能

  (一)研究制订全市推进和实施技术标准战略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分析研究全市推进和实施技术标准战略的形势和任务,对实施技术标准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对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讨论决定并协调落实对推进和实施技术标准战略的激励和扶持措施;

  (四)督促检查各地、各部门推进和实施技术标准战略的计划的制订和完成情况。

  二、联席会议组织形式及部门职责

  (一)组织形式

  市推进和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工作联席会议由分管副市长主持。联席会议成员由市各有关部门分管领导组成。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由南通质监局局长王庆煊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南通质监局内。

  (二)各部门工作职责

  1.南通质监局:全面履行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职责,牵头负责技术标准战略的推进和实施工作;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标准化发展规划与计划,组织贯彻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审定发布地方标准,依法管理企业标准,监督标准的贯彻执行,推进采用国际国外先进标准;负责管理各级标准科研、标准项目、各类标准化创优评优和标准化重要活动、培训等工作;负责对世贸组织/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WTO/TBT)中国咨询机构的联络与通报、预警、研究、评议等应对工作;负责标准化技术组织建设和技术标准服务、检验检测平台建设;承担市推进和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日常工作。

  2.市发改委:负责将技术标准战略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产业结构调整与经济政策以及相关重大建设项目与招投标内容;牵头组织实施服务领域标准化工作,建立健全服务业标准化技术组织,牵头建立服务业相关领域标准体系,负责现代物流业的标准化工作;协助做好技术标准服务和检验检测平台建设工作。

  3.市经贸委:负责将技术标准战略纳入工业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制订相关配套政策与措施;负责技术改造、技术引进、设备招标、新产品研发等工作中推进企业采用国际国外先进标准;负责实施商贸流通服务业标准化监督管理和服务标准化试点与推广工作,制定并推行地方服务标准;组织开展节能标准的宣贯与实施工作;负责推动各行业办和行业协会的标准化工作;协同建立完善应对TBT预警体系和工作机制,做好TBT应对工作。

  4.市财政局:根据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落实相关经费的安排、管理和监督。会同质监局制订有关实施技术标准战略的财政扶持政策,下达扶持资金。

  5.市科技局:负责贯彻落实科技部等部门印发的《科技计划支持重要技术标准研究与应用的实施细则》,将技术标准战略纳入科技研发、科技成果、研发机构建设等内容;加快科技成果融入技术标准、促进产业发展的步伐,推进“科研-标准-产业”同步发展;协助做好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进步中采用国际国外先进标准工作;协同做好应对TBT工作。

  6.市农业局:负责工作职责范围内的标准实施、监督和绩效评价;负责建立专业标准化技术组织、农业标准体系和组织标准制(修)订与实施;完成市农业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目标与任务;配合做好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和农业龙头企业标准化管理工作;协同建立完善应对TBT预警体系和工作机制。

  7.市海洋与渔业局:负责工作职责范围内的标准实施、监督和绩效评价;负责建立专业标准化技术组织、海洋与渔业标准体系和组织标准制(修)订与实施;完成市农业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目标与任务;配合做好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和农业龙头企业标准化管理工作;协同建立完善应对TBT预警体系和工作机制。

  8.市环保局:负责国家、行业、地方环保标准的贯彻实施与监督检查;负责推进环境科学技术、环保产业发展标准化工作;负责组织生态市建设和自然环境保护相关领域的地方标准制定与实施;负责生态示范区标准化建设;参与生态农业标准化建设。

  9.市建设局:负责建设行业标准化监管和指导建设企业开展标准化工作;负责建筑和装修节能标准的制订与推行。

  10.市旅游局:负责旅游行业标准化监管和指导旅游企业和旅游接待单位开展标准化工作;负责建立完善旅游业标准体系,制订并推行地方服务标准。

  11.南通检验检疫局:负责进出口贸易与国际国外先进标准关联度的跟踪、分析与研究;建立快速反应、公布信息机制,提出提升技术标准水平的措施;负责指导外贸生产、经营企业推进采用国际国外先进标准等标准化管理工作;负责与世贸组织/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卫生与植物卫生协议(WTO/TBT/SPS)中国咨询中心的联络咨询;负责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信息的通报、预警、研究、评议等应对工作。

  三、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一)会议的召集。市推进和实施技术标准战略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和进展情况,可临时决定召开。联席会议议定的重要事项可形成纪要印发。

  (二)会议议题确定。联席会议召开前,由市联席会议办公室与各有关部门会商后,提出会议议题,经联席会议召集人审定后,提交联席会议讨论审议。

  (三)议定事项的落实。各有关部门应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供工作计划安排、实施方案、动态信息及需提交联席会议研究协调的事项等;应根据职责分工,及时组织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并将实施情况及时反馈给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应加强跟踪督办。

  (四)建立联络员制度。各有关部门确定一名联络员,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原则上每三个月召开一次联络员会议,视情况需要可临时增加,主要是通报进展情况和工作信息,拟定联席会议议题并协调有关事项等。

  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因人事变动需调整增补人员,应及时告知市联席会议办公室(电话:85128035,传真:85128058)。 

  附件:

  南通市推进和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集人:徐 辉 副市长

  成 员:陈蔓生  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庆煊  南通质监局局长

  戴泽晖  市发改委副主任

  杜永朝  市经贸委副主任,乡企业、中小企业局局长

  徐  琳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杭建中  市科技局总工程师

  范袁斌  市农业局副局长

  顾汉忠  市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

  陆  荣  市环保局总工程师

  费益民  市建设局副局长

  金志剑  市旅游局副局长

  邵亚平  南通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顾  华  南通质监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