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调整港闸区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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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9-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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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闸区人民政府:
接《省政府关于调整南通市港闸区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苏政复〔2009〕3号),现通知如下:
一、同意撤销港闸区幸福乡,以其原辖区域设立幸福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驻幸福居委会,管理1个居委会、8个村委会。
二、同意撤销港闸区陈桥乡,以其原辖区域设立陈桥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驻河口自然集镇,管理1个居委会、9个村委会。
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请你区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