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南通市深化乡镇机构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0-02-03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切实加强对乡镇机构改革的领导,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建立南通市深化乡镇机构改革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丁大卫(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蓝绍敏(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成员:缪三义(政府副秘书长)、徐珉南(市纪委副书记)、黄卫成(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两新”工委书记)、刘向阳(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副主任)、金品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市人事局副局长)、卢斌(市财政局副局长)、袁勇(市人事局副局长)、王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王进(市农业局副局长)、姚毅(市信访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金品旗任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由成员单位有关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