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下午,市委副书记、市长丁大卫在市政府309会议室主持召开十三届市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蓝绍敏,市委常委、副市长秦厚德,副市长杨展里、朱晋、徐辉、沈振新、陈惠娟,市政府秘书长屈宝贤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2009年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及政协委员提案基本情况汇报,原则同意市政府办公室提出的办理工作建议。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责任意识,真正把议案、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项重要的法定职责和政治任务来抓。切实落实分级负责、分工办理、专人经办、责任到人的办理工作责任制,确保每件议案、建议、提案都有专管之人,每个办理人都有专管之责,确保做到任务目标、责任主体、办理标准、完成时限“四个明确”。同时要把议案、建议、提案办理的过程作为改进和推动工作的过程,不断提高办理工作的满意率和落实率。
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南通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送审稿)》。会议认为,设立市长质量奖是引导和激励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增强竞争力的需要,是与国家和省质量奖衔接配套的需要。会议要求,要参照国际国内惯例确定奖项名称,在评比中严格把关,切实发挥导向作用。
会议听取了市环保局关于2008年全市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完成情况、2009年全市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面临形势的分析报告和我市全面达小康环境质量分析报告。会议认为,“十一五”期间,我市环境保护工作成效明显,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提供了重要保障。会议指出,环境质量事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全市全面小康目标的实现,非常重要。实现主要污染物减排是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确定的刚性约束指标。虽然我市完成了2008年减排工作任务,但2009年全市主要污染物增量较大、各县(市)间工作不平衡等问题较为突出,完成或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年度减排任务,难度较大。会议要求,一要高度重视重点水功能区水质问题,市环保局、水利局和建设局等部门要加大对水源地水质的检查力度,确保不发生重大水污染事故。二要抓紧推进区域供水工作,确保全市重点镇都能喝上优质的长江水,近期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门听取汇报。三要强化对县(市)污水处理厂建设的考核,确保管网建设及时到位。四要加强对污染源的控制。要采取搬迁、整治、关停等综合手段,继续加大对印染行业和钢丝绳行业的污染治理力度,坚决防止回潮;对姚港化工区内的相关企业要按市政府明确的进度要求尽快实施搬迁。对重要河段的化工企业和沿江、沿海化工园区内的企业要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重点检查这些企业的污水处理设施和设防条件,严防污水直排。
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南通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办法(送审稿)》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实施《市政府关于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送审稿)。
会议还听取和讨论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