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和单位:
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将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新闻出版局制订的《南通市2008年“扫黄打非”行动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通市2008年“扫黄打非”行动方案
(市委宣传部 市委政法委 市新闻出版局 2008年3月3日)
2007年,我市周密部署、联动作战,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和日常监管,严厉查处大案要案,“扫黄打非”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有力维护了出版物市场的正常秩序。今年是改革开放三十周年,又是举世瞩目的奥运年。为贯彻落实江苏省2008年“扫黄打非”行动方案要求,现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2008年全市“扫黄打非”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2008年全市“扫黄打非”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以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为工作主线,以保护知识产权为工作平台,开展专项治理,加强日常监管,坚决封堵和查缴政治性非法出版物,扫除淫秽、色情、恐怖灵异类文化垃圾,打击各种侵权盗版和非法出版活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和文化安全,为我市全面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舆论和文化环境。
各级党委和政府一定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从维护政治、社会和文化安全的高度,从加快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扫黄打非”工作长期性、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增强执法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坚决打击文化和出版物市场的违规经营和违法犯罪活动,确保我市出版物市场持续健康、繁荣、有序,为实现我市全面小康、推进全面腾飞,加快"两个率先"进程,做出更大贡献。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
2008年全市“扫黄打非”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一)严密查堵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各地要将打击政治性非法出版活动作为“扫黄打非”工作的重中之重,坚决封堵和查缴传播政治谣言、制造思想混乱、误导群众情绪、破坏社会稳定、危害国家统一、煽动民族分裂、攻击党的领导、污蔑社会主义制度的非法出版物和恐怖灵异类非法出版物以及"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宣传品,坚决封堵境外政治性非法出版物,打击利用互联网传播有害信息的不法行为。
(二)集中打击各种侵权盗版活动。打击侵权盗版活动要常抓不懈。要进一步加强对书报刊、音像和计算机软件制品集中经营场所及批发、零售、出租、放映单位和印刷、复制、刻录等企业的日常监管,继续深挖非法生产、包装、仓储窝点,持续清理销售盗版及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地摊和无证照经营者。巩固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成果,全面推进事业单位和重点企业使用软件正版化工作。
(三)全面开展网上“扫黄打非”。净化网络文化环境、规范网络文化经营秩序是“扫黄打非”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地要加强网络信息监控,强化网络公共服务终端管理,密切关注网上舆情动向。对境外网络刊登的有害信息要早发现,早处置,坚决予以封堵;对境内网站刊登、链接的有关信息要责令其立即删除,督促其完善技术过滤措施。
(四)严肃查处非法报刊制售活动。坚决取缔假冒伪造国内刊号刊名或无刊号出版的报刊、利用境外注册刊号在境内非法出版的报刊、以“一号多刊”形式非法出版的报刊、利用广告印刷品非法出版的报刊和未经批准擅自从境外进口的报刊。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围绕上述四项主要任务扎实开展行动,切实加强日常监管,努力探索“扫黄打非”工作制度化和经常化的长效管理机制。年内分三个阶段开展专项行动。
1月下旬至3月底,开展以查堵政治性和恐怖灵异类非法出版物为重点的专项行动。全国"两会"召开前后,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清查出版物市场,坚决查缴政治性非法出版物、恐怖灵异类非法出版物、"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宣传品,坚决取缔兜售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地摊。加强网上监控,密切关注网上舆情动向,及时封堵和删除传播政治谣言及相关有害信息的网站和网页。继续深入整治假报刊、假记者站、假记者、假新闻,清查报刊发行市场,坚决收缴各类非法报刊,依法取缔非法报刊社、编辑部、记者站、工作站等机构。治理重点地区和部位为我市的"四渡"(通常、通沙、皋张、海太汽渡)、"三站"(汽车站、火车站、空运站)、"一城"(南通图书城),坚决取缔兜售政治性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地摊。各地一旦发现政治性非法出版物,要在第一时间内上报市“扫黄打非”办。
4月中旬至6月中旬,开展以整治印刷复制和运输环节为重点的专项行动。围绕"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和政治敏感期,在对图书、音像、计算机软件制品及电脑、电子市场进行全面检查的基础上,根据掌握的线索,追查盗版制品的生产源头,深挖非法印刷窝点,严厉查处参与盗版盗印活动的企业,情节严重的要坚决吊销其经营许可证。进一步加大对铁路、公路、水路、航空、邮政等运输环节的查验力度,有效切断非法出版物的流通渠道。"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前后,集中宣传保护知识产权、打击侵权盗版工作的重大战果和重要意义。届时,全市将统一组织开展一次盗版及非法出版物集中销毁活动。5、6月重点整治校园周边地区的出版物零售店(摊),坚决清理影响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淫秽色情、恐怖灵异类音像制品和出版物。
7月中旬至10月中旬,开展以清理出版物市场为重点的专项行动。围绕北京奥运会召开,反复清查书报刊、音像、计算机软件经营场所,重点检查繁华街区、旅游景点、交通枢纽、重要机关、宾馆饭店、电脑电子市场等区域场所。严格清理销售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地摊和无证照经营者,严禁境外出版物在定点以外的场所销售。8、9月份要继续开展以打击盗版教材教辅为重点的专项行动,严肃查处学校购买、使用盗版教材教辅图书的行为,严肃查处非出版单位违规编辑、印刷、发行非法教材教辅的行为。
在各阶段专项行动期间,对经营盗版制品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从严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司法解释严肃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主要措施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要落实属地管理的原则,将“扫黄打非”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县(市)区“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作为本地区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要将“扫黄打非”工作与文明创建活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有机结合起来,作为评选文明城市、文明社区、文明单位和检验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成果的重要指标,统一部署,统一行动,统一考评。对“扫黄打非”工作不力,导致严重后果的地区和部门,要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并在相关创建活动中实行"一票否决"。
(二)履行部门职责。各县(市)区“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部署、协调、指导、督办的职能,主动履行职责。宣传部门要加大对“扫黄打非”工作的宣传力度。政法部门要指导协调司法机关做好“扫黄打非”重大案件的立案、侦查、审理工作。公安部门要重点加大对各类非法出版活动的刑事打击力度。边检部门要依法严厉打击走私贩运非法出版物活动。城管执法部门清理取缔销售盗版及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地摊。铁道、交通、民航、邮政部门要坚决查处运输非法出版物的行为。信息产业部门要重点加强对互联网、声讯台和手机短信服务的监管,及时封堵网上有害信息。文化行政部门要强化对音像制品经营单位和网吧的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海关要重点加大对通过旅检、货运、邮递、快递渠道入境印刷品、音像制品的查验力度。工商行政部门要重点开展对无证照从事出版物非法印刷、批发、零售业务及展销活动的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查处取缔黑网吧。广电部门要重点清查利用网上音视频节目传播有害信息的行为。新闻出版、版权行政部门要重点开展对出版、印刷复制、书报刊发行单位的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坚决打击侵权盗版和非法预装、销售计算机软件行为。各成员单位之间要密切协作,做到属地管理与部门管理相衔接、主管部门与协管部门相配合。要动员和发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充分发挥人民团体和城乡基层组织的作用,努力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的良好态势,推动“扫黄打非”工作向纵向发展。
(三)查办大案要案。要坚持"彻查、彻究、彻办"原则,将生产、储运、批销等中间环节作为突破口,不放过任何有价值的案件线索,追源头、挖窝点。对重大案件要加强协调,并按照全国“扫黄打非”案件备案督办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案件督办和案情通报制度。要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充分运用刑事手段打击违法犯罪分子,形成强有力的法律震慑。案件查办情况,是衡量一个地区“扫黄打非”工作力度的重要标志,是“扫黄打非”有功集体和有功个人评选的重要条件。
(四)加强日常监管。要研究制定加强行业管理的具体措施。要建立健全企业法人违法违规信息档案,对于被吊销经营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的企业及其法人代表,要在政府网站和新闻媒体上公告,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准其从事相关业务。建立健全守法经营承诺书制度。对累计销售盗版及非法出版物达到刑事处罚标准的,要严格追究其刑事责任。加强出租房屋的管理,对明知或应知承租人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出租方,要依据有关规定严格追究其连带责任。
(五)创新工作方法。根据“扫黄打非”斗争的形势发展,不断开拓创新。要把“扫黄打非”工作职责落实到社区管理中,作为社区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县(市)区级“扫黄打非”工作重点要放在城区和乡镇集贸市场,并注意摸排非法印刷、复制窝点,防止非法出版活动向农村地区转移和扩散。要积极探索网上“扫黄打非”工作规律,建立网上“扫黄打非”的联动工作机制,加强网上“扫黄打非”力量,加大对经费、装备、技术等方面的投入。要不断提高“扫黄打非”工作的科技含量,探索运用信息网络系统管理“扫黄打非”行政执法和案件查办工作。要拓宽社会监督渠道,积极动员群众举报侵权盗版活动,做到有报必查、有查必果,提高社会公众对保护知识产权的参与度。
(六)加强队伍建设。坚持“扫黄打非”力量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的原则,提供必要的人员编制、经费和装备保障,切实加强机构队伍建设。要加强“扫黄打非”队伍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加强对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培训,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硬的执法队伍。要关心和爱护战斗在“扫黄打非”一线的同志,有条件的县(市)区可在政策许可范围内,为“扫黄打非”执法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等保险。要保障“扫黄打非”执法用车。“扫黄打非”专项经费要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逐年递增对“扫黄打非”工作的经费投入。
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2008年南通市“扫黄打非”行动方案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本部门的具体工作方案,精心组织、狠抓落实,为又好又快建设文化和谐新南通,实现全面小康、全面腾飞营造构建社会文化环境,推动南通文化和出版物市场繁荣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