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我市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积极探索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和目标责任制管理工作的新路子,独创性地形成了“三位一体”的综合考评体系,得到了市级机关和社会各方面的普遍认同,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被国家人事部誉为“南通模式”,并确定我市为全国唯一的地级市政府绩效评估工作联系点。我们要以此为契机,把对绩效评估工作联系点的要求,紧密结合到我市机关作风建设和目标责任制管理工作之中,立足现有基础,保持原有特色,结合新的要求,赋予新的内涵,实现新的跃升,不断完善、深化和提升绩效考评工作。现就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和目标责任制管理,深入推进绩效考评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把握总体要求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绩效管理工作,把绩效评估工作列入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内容之一。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要扎实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提高为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他还专门强调,要推进以公共服务为主要内容的政府绩效评估制度,完善公共服务监管体系。第十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草案)》,绩效考核等配套改革也将紧跟国务院机构改革予以推行。新的形势和任务对做好绩效考评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们要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绩效考评工作的指示精神,切实承担起先试先行的光荣任务,紧紧围绕推进全面小康、全面腾飞的工作大局,牢牢把握跨越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工作主题,通过实施严格而科学、简明而高效的绩效考评,推动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及各级机关进一步转变工作职能,创新管理方式,加强效能建设,提升管理绩效,着力形成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奋勇争先、争创一流的浓烈氛围,合力推动区域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二、明确指导原则
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和目标责任制管理,健全和完善绩效考评工作,要把握好以下几条原则:一是要坚持以人为本。改进作风、提升绩效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为了更好地服务群众。要注重绩效优先与人民满意要求相结合,把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衡量绩效管理成败的重要标尺,扩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二是要坚持正确导向。进一步突出以综合绩效为核心的考评导向,引导各级党政组织及公职人员,紧紧围绕南通推进全面小康、全面腾飞的工作大局,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开拓创新,高点定位、争先创优,真抓实干、注重实绩,着力推动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三是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进一步听取和吸收社会各界对完善绩效考评体系的合理化建议,实施和加强对考评工作的全过程、全方位监督,在行政上级与下级之间、机关与机关之间、机关与群众之间、考评主体与考评对象之间建立畅通的沟通机制,不断提高考评工作的透明度,增进认同感,扩大民主性,激发原动力。四是要坚持简明高效。把握导向,突出重点,整合资源,统分结合,力求以科学、合理、简明的考评方式,体现最好的考评效果。五是要坚持与时俱进。紧贴新的形势和任务,把改进作风贯穿于绩效管理的全过程,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及时总结和借鉴先进做法和经验,推动绩效考评工作持续走在全国前列。
三、完善考评体系
根据考评工作的总体要求,分别制定对县(市)区、市级机关、公务员实施绩效考评的具体办法,统筹兼顾,全面推进,形成比较完整的绩效考评体系。
(一)关于对县(市)区的考评。考评对象主要是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考评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由市机关作风建设、目标责任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下设的目标办牵头,会同市直有关部门(条线考核牵头部门)具体实施。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条线考评工作的积极性,强化对县域经济社会、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综合考评,最大限度地减少考评成本,用更为科学的方法衡量区域科学发展的程度和绩效。具体考评办法另行制定下发。
(二)关于对市级机关部门的考评。在现行的“三位一体”考评方法的基础上,结合绩效评估联系点工作的新要求,进行有机对接,不断加以完善。同时,适当调整、充实和确定好职能目标、共性目标的部分考评内容,形成更为科学合理的考评体系。
(三)关于对公务员的考评。对机关全员的日常绩效考核在市机关作风建设、目标责任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市人事局会同市委组织部提出可操作的指导性意见,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强化内部考核的要求,创新考评办法,实行全员管理,建立健全部门内部绩效考评机制,拉开奖励档次,层层传递争创压力,形成人人创新创优、个个干事创业的生动局面。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一)健全领导体系。在全市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考评对象各司其职、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绩效管理体制。组建南通市绩效考评指导委员会,与市机关作风建设、目标责任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合署,两者有机结合、相互衔接,根据新的要求,明确新的职能,加强领导,统筹推进。绩效考评指导委员会下设绩效评估办公室,与领导小组下设的目标办公室合署,主要负责研究提出目标管理及绩效评估工作意见,承担绩效评估联系点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的其它各个办公室根据新的职能和工作要求,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合力推进全市绩效考评工作的深入扎实开展。
(二)强化综合管理。按照高点定位、归口管理的要求,深化和完善重点工作目标综合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的牵头部门,充分发挥市分管领导及重点工作牵头部门在部门重点工作目标制订过程中的主导作用。各牵头部门要对照市委、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认真抓好单项目标任务的细化和分解落实,明确相关部门在推动重点工作目标实施中的职责和要求,明确阶段性工作的重点和突破口,并以此为抓手,做好重点工作目标的日常督促检查、组织协调推进和完成实绩认定工作。
(三)形成联动合力。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要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从各自实际出发,认真组织开展绩效考评工作,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互相促进的良好局面。市级机关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与县(市)区机关部门在推进绩效管理工作上的对口联系和指导。健全和完善对下属单位的二级考核工作,切实担负起一级抓一级的责任。
(四)推进工作创新。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总结我市机关作风建设和目标责任制管理多年来积累的一些好做法、好经验,积极探索建立更具南通特色、更为科学合理的绩效管理模式。要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加强绩效管理的相关配套措施。要抓紧建设绩效管理信息系统,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绩效管理水平。要积极探索考评结果运用的有效途径,严格落实考评奖惩,不断增强绩效管理的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