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南通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08-10-29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加强对南通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建立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徐辉(副市长);

  副组长:沈红星(市政府副秘书长)、刘新华(市水利局局长);

  成员:王筱融(市发改委副主任)、李铭(市建设局副局长)、陈宋义(市政协副秘书长、市卫生局副局长)、孙立新(市环保局副局长)、顾宗瑜(市财政局副局长)、辛鸿堂(市纪委常委、市监察局副局长)、陈宏(市水利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陈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市水利局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