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情通报(2008.12.16—12.31)
来源: 发布时间:2009-02-09 累计次数: 字体:[ ]

  12月18日,市委副书记、市长丁大卫主持召开十三届市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蓝绍敏,市委常委、副市长秦厚德,副市长吴晓春、杨展里、朱晋,市长助理郭明月,市政府秘书长屈宝贤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当前安全生产形势情况的汇报,讨论并原则同意《南通市重大事故隐患排查责任追究暂行规定(送审稿)》。会议认为,安全生产工作事关全局,责任重大,及时研究出台重大事故隐患排查责任追究的相关制度,对于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加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监督管理,有效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会议明确,由市安监局负责,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对《暂行规定(送审稿)》作进一步修改完善。一要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加强对沿江油品和化学品罐区、休闲娱乐场所等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千方百计杜绝一级事故,尽可能避免二级事故,努力减少三级事故。二要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在严格实行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一岗双责等制度的同时,进一步强化法人代表尤其是企业法人代表的安全生产责任和责任追究,推动法人代表责任的落实。三是《规定》的表述要更加准确,内容要合法、合规,并确保提出的各项要求能够落到实处。同时,各县(市)、区政府及市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分析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明确安全监管、隐患排查、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工作要求。

  会议讨论了《市级政府投资项目(房建类)决策管理流程(送审稿)》,原则同意先予试行。会议明确,由市发改委负责,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一是实施范围不能太宽,应界定为市财政投资的、实施代建制的市本级社会事业类房建项目。二是要与分管市长及市财政、监察等部门原有工作程序结合好。三是要在规范操作的同时,提高办事效率,在程序中突出重点,保证为政府决策留有足够时间。

  会议听取了关于缓解企业退休高级工程师医疗待遇偏低矛盾的情况汇报,原则同意市人事局提出的相关建议。

  会议还听取和研究了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