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南通市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实施方案》等8项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09-02-09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定的《南通市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实施方案》、《南通市农民科学素质行动实施方案》、《南通市城镇劳动人口科学素质行动实施方案》、《南通市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实施方案》、《南通市中小学校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实施方案》、《南通市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工程实施方案》、《南通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政策措施队伍建设与监测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等8项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南通市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和《省政府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2007~2010~2020年)的通知》(苏政发〔2007〕109号),依据《江苏省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实施方案》和《市政府关于印发南通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实施意见的通知》(通政发〔2007〕63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提高未成年人科学素质的目标,落实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的任务和要求,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课内外科普教育活动,大力推动中小学校科学教育的发展,进一步光大我市科学教育特色和深入推进素质教育,使未成年人对科学的兴趣明显提高,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有较大增强,努力培养具有较高科学素质的新一代南通人。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将科学素质教育纳入课程体系。

  1.高质量实施中小学科学课程。根据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齐开足开好小学中高年级的科学课程,初中物理、化学、生物和地理课程(或综合性的科学课程),高中物理、化学、生物和技术课程。加强课程管理、完善课程评价机制,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市教育局)

  2.指导中小学在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和“研究性学习”中设计安排生态环境、生理心理、珍爱生命、防震减灾、节能减排等科学教育专题,学生学习情况纳入综合素质评定范畴。(市教育局)

  3.加强科学实验教学。全市所有中小学都能按有关规定开足开全所有科学实验课并具备分组实验条件,建立学校实验教学的考核制度。(市教育局)

  4.根据《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精神,开展学龄前科学启蒙教育。(市教育局)

  5.建立市县两级科技辅导员培训制度,争取每年有150名中小学科技辅导员接受市级培训。(市教育局、市科协、市科技局、团市委、市环保局)

  1.开展经常性的科普宣传活动。学校广播电视节目、校园网和宣传橱窗设立科普专栏;推进“书香校园”建设,组织学生广泛阅读科普作品;组织科技工作者、中小学生开展“大手拉小手科技传播行动”。(市教育局、市科协、团市委)

  2.中小学普遍建立科技社团或科技兴趣小组,并正常开展活动。有条件的小学幼儿园要建立“少年科学院”,组织少年儿童参加各种适合其年龄特点和认知规律的科技活动。(市教育局)

  3.积极组织和参与各类科技竞赛活动。开展好各级“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智能杯小巧手比赛”等活动,积极参加“金钥匙中小学生科技竞赛”、“高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和信息学五学科奥林匹克竞赛”、“青少年电子技师认定活动”、“青少年科技模型竞赛”和“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等省级系列科普竞赛活动,促进全市中小学校提高科技教育水平。(市科协、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团市委)

  4.确定每年10月份为南通市中小学科技节,围绕《纲要》年度主题和对未成年人具有重要意义的主题开展宣传教育和科学调查体验活动。(市教育局、市科协、团市委)

  (三)整合并充分利用好科学教育资源。

  1.加强中小学科普教育基地建设。鼓励有条件的中小学增加投入和整合科技教育资源,建设学校科普教育基地。(市科技局、市科协、市教育局)

  2.积极推进“馆校结合”工作。充分发挥科技馆及环濠河博物馆群的教育功能,探索校外科技活动场所与学校科学课程相衔接的有效机制。(市文明办、市科协、团市委、市教育局)

  3.充分发挥中小学家长学校和省网上家长学校的作用,普遍提高学生家长的科学素质,将科学素质教育作为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市妇联、市关工委、市科协)

  (四)健全未成年人科技教育考核激励机制。

  1.将未成年人科学素质教育纳入县(市、区)有关部门的年度工作目标和考核内容。(各成员单位)

  2.将科学教育作为市级特色学校创建评选的专题项目,每年评选20所左右的市级科技教育特色学校;每年在中小学(幼儿园)命名一批市级科普教育基地。(市科技局、市科协、市教育局)

  3.每年表彰50名中小学优秀科技辅导员。(市科协、市科技局、市教育局)

  4.开展中小学校科技教育经验和学术交流活动,每年组织科学课程教学、研究性学习教学及科技教育论文的评比活动。(市科协、市教育局、团市委)

  三、工作要求

  (一)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由市教育局、团市委、市科协为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关工委、妇联、科技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文化局、卫生局、广电局、社科联为责任单位。

  (二)各相关成员单位要将实施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列入工作职责,纳入工作计划并落实工作经费,切实抓好方案的组织实施。牵头部门要认真履行好整体谋划、协调服务和督促检查等职能。

  (三)要加强沟通协调和开展好相关工作研究,积极探索更加科学的工作机制,为“十二五”期间及今后更长时间进一步贯彻好《国务院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打下坚实的基础。

  南通市农民科学素质行动实施方案

  (2008~2010~2020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和《省政府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2007~2010~2020年)的通知》(苏政发〔2007〕109号),依据《江苏省农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2008~2010~2020年)》和《市政府关于印发南通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实施意见的通知》(通政发〔2007〕63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按照政府主导、科学规划、因地制宜、社会参与的原则,充分发挥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大力开展农民教育培训和科学普及工作,加快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全面提高农村劳动者的科学素质,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

  二、目标任务

  通过教育培训和科学普及,使广大农民的科学素质明显提高,在广大农村形成崇尚科学、移风易俗、学法守法、勤劳致富的新风尚;着力提高农民掌握和运用先进实用技术发展生产、增收致富的能力,提高农民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建设生态家园的能力,提高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农村二、三产业和城镇转移就业的能力,提高农民经营管理和创业发展的能力,提高农民学习科学知识、适应现代文明、改善生活质量的能力。力争到2020年,全市98%以上的农村劳动力能够接受科学素质教育培训,98%以上的乡村能够开展群众性、社会性、经常性的科学普及活动,农民科学素质能够基本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

  上述目标任务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08年至2010年,启动实施农民科学素质行动,整合农民培训教育资源,初步建立农民科学素质教育组织和培训体系,使农民接受科学素质教育的渠道和机会明显增加。力争全市50%以上的农村劳动力接受科学素质教育培训,50%以上的乡村开展群众性、社会性、经常性的科学普及活动。

  第二阶段:2011年至2015年,深入推进农民科学素质行动实施,健全农民科学素质教育体系和培训网络,使其基本覆盖农村地区;以农民科学素质培养和技能培训为核心的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农民的科技意识和科学素质明显增强和提高,农民寻求科学教育的主动性普遍形成。力争全市75%以上的农村劳动力接受科学素质教育培训,75%以上的乡村开展群众性、社会性、经常性的科学普及活动。

  第三阶段:2016年至2020年,全面实施农民科学素质行动,农民科学素质教育体系和培训网络健全,覆盖全部农村地区;农民从主动接受科学教育到自主组织和自主寻求科学教育,形成农民科学素质教育长效机制;城乡居民科学素质差别进一步缩小,农民科学素质基本满足建设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力争全市98%以上的农村劳动力接受科学素质教育培训,98%以上的乡村开展群众性、社会性、经常性的科学普及活动。

  三、具体行动方案

  (一)实施农民培训工程。以造就新型农民为目标,利用全社会教育培训资源,开展农民全员培训,力争使农业从业人员基本轮训一遍,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前普遍接受一次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全市农村劳动力整体素质,增强农民生产就业创业致富能力。“十一五”期间每年由农林部门牵头开展农业实用技术29万人、创业培训1.2万人,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牵头组织农村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

  (二)实施“送科普、送电影、送戏”工程。结合科普宣传周和图书宣传周活动,开展送农业科普书下乡活动并举办相关讲座和农民读书活动。放映的电影中保证一定数量爱国主义教育和农业科技类题材的片子,创作一定数量的农村题材节目到农村进行演出。继续实施乡镇文化站建设工程。举办以和谐文化、尤其是农村文化为主题的“新农村文艺比赛”,展现全市新农村和谐文化建设中广大农民生产、生活和精神面貌发生的深刻变化。

  (三)开展群众性、社会性、经常性的科普活动。深入开展科普宣传周、全国科普日、送科技下乡等大型科普活动,积极参加全省“万名科技专家兴农富民工程”、“百万农村青年学百技”、“百万农家女科技致富奔小康工程”等主题活动。总结推广科技入户、科技110、科普大集、专家工作站、科技咨询服务站、科技大王下乡、“百名教授兴百村”等行之有效的做法,探索科技下乡“常下乡、常在乡”的长效机制。

  (四)建立和完善农村科普示范体系。继续深入开展科普示范县(市、区)、乡(镇)、村、户等创建活动,建设一批集推广、培训和示范于一体的科普示范基地,并充分发挥其辐射带动作用。到2010年,全市100%的县(市、区)成为国家级科普示范县(市、区),100%的县(市、区)成为省级科普示范县(市、区)。同时,组织实施农业科技入户工程,培育1万个科技示范户,辐射带动15万农户。

  (五)加强农业信息服务网站和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建设。依托农业职业学校和省重点乡镇成人教育中心校,通过整合资源、优化配置、拓展功能等,重点建设一批省级农业信息服务网站,对农民进行网上培训,2008年建立健全市级农业信息服务网站12家。采取省市共建的方式,扶持建立一批劳动力转移培训省级示范培训基地,带动各级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共同打造劳务品牌,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和输出提供优质培训服务。

  (六)建立健全农村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服务组织网络和人才队伍。发展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村基层科普组织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重点扶持40个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培育发展15个新型农业技术服务组织。培养一支专群结合的农民技术员队伍,提高农村实用人才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传播能力。组织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资助支持一批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和农村科普带头人,不断促进农村科普体系建设。以“一站一栏一员”(乡村科普活动站、科普宣传栏、科普员)建设为重点,发展乡村科普活动场所和科普队伍,切实增强基层科普服务能力。

  四、组织实施

  根据南通市全民科学素质领导小组的要求,市农业局、市委农办、市科协为市农民科学素质行动的牵头部门;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文明办、市环保局、水利局、教育局、科技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安监局、文化局、卫生局、广电局、总工会、团市委、妇联、南通质监局等部门为责任单位,负责研究协调农民科学素质行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形成会议纪要,由相关部门落实。

  五、保障措施

  农民科学素质教育工作是一项长期性、艰巨性的战略任务。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农民科学素质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本计划落到实处。

  (一)加强领导、科学规划。各地要切实把提高农民科学素质作为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工作,列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要依据本计划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农民科学素质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落实工作职责。

  (二)完善政策、加大投入。制定和完善农民科学素质教育工作的政策措施,引导和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农民科学素质教育工作。各地要增加农民科学素质教育投入,推进农民教育培训和科学普及工作,切实加强基础条件和师资队伍建设。

  (三)健全机制、强化考核。健全农民科学素质教育的工作制度,不断提高农民科学素质行动的工作合力。整合社会教育培训资源,努力构建多元化的农民科学素质教育工作格局。建立农民科学素质教育工作的目标评价制度,加强绩效考核和奖惩,逐步建立提高农民科学素质的激励机制。

  (四)检查督导、注重实效。加强对本方案实施情况的指导、检查和督促落实,加强对农民科学素质教育效果的评估与监测工作。要以深入的研究为基础,编制农民科学素质教育评估目标体系,并据此评估各县(市、区)相关工作开展的质量。加强舆论引导,强化社会监督,注重工作实效。要真正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尊重农民意愿,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切实提高广大农民科学素质。

  南通市城镇劳动人口科学素质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和《省政府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2007~2010~2020年)的通知》(苏政发〔2007〕109号),依据《江苏省城镇劳动人口科学素质行动实施方案》和《市政府关于印发南通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实施意见的通知》(通政发〔2007〕63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行业、企业在提高从业人员科学素质工作中的主体作用,激励广大职工积极参与,提高城镇劳动人口科学素质、技能水平、就业能力、创业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为创建文明城市、构建社会和谐新南通奠定坚实的人力资源基础。

  二、目标任务

  围绕南通经济结构调整和高新技术产业、港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对城镇职工的需求,努力造就数百万高素质技能劳动者、数十万高技能人才和一大批创新型技能领军人才,使本市城镇劳动人口科学素质始终保持在全省乃至全国的领先地位。根据本市城镇劳动人口科学素质建设实际,“十一五”期间主要任务如下:

  (一)立足我市实际,重点倡导和宣传普及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节能降耗、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卫生防病和健康生活等观念和知识,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科学文明健康生活方式的形成。

  (二)围绕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和发展现代服务业需求,以培养学习能力、职业技能和技术创新能力为重点,提高企业在职职工特别是第二、第三产业从业人员的从业能力和科学素质,使其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和自身发展的要求。

  (三)围绕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要求,提高进城务工人员的科学素质、职业技能水平和适应城市生活的能力,推进城市化建设进程。

  (四)有针对性地强化失业人员、残疾人的科学素质,提高其就业能力、创业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提升其生活品质。

  三、主要工作

  (一)加强对劳动者科技教育培训的宏观管理,进行专门的规划、组织和监督实施,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的关系,合理分工、加强合作,共同推进城镇劳动人口科学素质行动的开展。指导各县(市)、区根据区域经济和行业发展需要,制定本地区和行业技能人才培养规划,并纳入企业发展总体规划。

  (二)加快我市港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的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重点实施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和新技师培养计划,完成每年培训失业人员和在职职工5万人的任务目标。在全市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全面推行在关键岗位、工序设立首席技师职位工作,为拔尖高技能人才参与企业重大生产活动、技术革新、工艺改造等决策提供制度保证,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发挥高技能人才的引导和带动作用,不断完善培养、选拔、使用、激励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在船舶、机械、纺织、服装、电子等行业中,组织开展各类技能人才培训,不断改善职工队伍素质结构,完成每年培养高级工3000人,技师、高级技师1600人的目标。表彰奖励为南通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高技能人才,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优化各类教育培训资源,实现资源共享,形成广覆盖、多层次的教育培训网络,为劳动者提高科学素质提供更多机会和途径。加强技工学校建设和管理,进一步拓展多元化办学模式。促进技能教育门户向社会开放,形成社会对职业技能教育的投资机制。大力倡导、规范管理社会力量办学,形成政府办学、行业办学、企业办学、个人办学和中外合作办学等多元办学格局。支持和鼓励职业院校与企业建立高技能人才培养战略协作伙伴关系。支持和鼓励企业与职业学校合作,实行多种形式联合办学,开展订单培训,接收职业院校学生实习。支持民办技工教育,鼓励公办技工学校引入民办机制。

  (四)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劳动预备制培训、再就业培训、创业培训和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的技能培训,全面推行定岗培训,不断完善政府购买培训成果机制,加快形成城乡平等的职业培训机制。充分发挥省创业培训示范基地的作用,大力开展创业培训,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结合南通城市功能定位和社会需求,开发创业项目,完善创业培训工作,使劳动者具备基本科学素质、掌握相关领域创业知识和技巧,以达到提高其素质和促进就业的目的。

  (五)在企业广泛开展科普宣传、技能培训和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等活动,抓好职工书屋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职工读书活动,着力加强科学方法、科学思想和科学精神教育,提高职工的科学文化素质和自我发展与创新能力。鼓励群众性技术创新和发明创造。充分发挥企业科协、技协、职教协会、培训中心及研发中心等社团、机构的作用。

  (六)在企业事业单位建立带薪学习制度,鼓励职工在职学习,形成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共同投资的职业培训机制,培养职工的学习能力和自觉提升科学素质的意识。

  (七)以城镇社区、企事业单位为依托,通过各类科普活动室、科普学校、科普画廊等机构和设施,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宣传,建设学习型社区,发挥社区、企事业单位在提高劳动者科学素质方面的作用。

  (八)加强对城镇妇女就业再就业和农村妇女转移就业的技能培训,提高她们的就业能力。

  四、保障措施

  (一)工作机制保障。

  1.在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建立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和总工会牵头,多个部门参加的城镇劳动人口科学素质行动联席会议制度,并逐级制定行动方案加以落实。

  2.职责分工。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总工会为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市经贸委、环保局、教育局、科技局、安监局、人事局、卫生局、广电局、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等部门为责任部门。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定城镇劳动人口科学素质行动方案,并组织协调方案的落实。

  市民政局:配合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制定行动方案。

  市总工会:配合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制定行动方案,并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和职工读书等活动。

  市委宣传部:协调指导以提高劳动者科学素质、培养技能人才为主题的宣传活动。

  市经贸委:参与城镇劳动人口科学素质行动,组织企业经营者、企业管理人员相关培训,指导企业人才资源开发。

  市环保局:参与城镇劳动人口科学素质行动,组织承办城镇劳动人员环境保护教育培训。

  市教育局:协调指导院校普遍开展以节约能源为重点的教育活动,在职业院校教育中加强并注重职业安全与防护教育。

  市科技局:将技能人才的科学素养及节约能源、安全生产等内容纳入相应科技计划,向公众推介与此相关的成熟技术和知识。

  市安监局:参与城镇劳动人口科学素质行动安全生产主题活动的指导和推动工作。

  市人事局:指导协调对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的工勤人员进行科学素质教育和培训。

  市卫生局: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定卫生科技进社区的行动方案,大力开展知名专家进社区、适宜技术进社区、科普图书进社区等卫生科技三进社区活动,并指导、协调、推动示范区各项卫生科技服务活动的落实。

  市广电局:利用影视媒体和广播开展以技能人才培养及节约能源、生产安全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并做好相关内容的公益广告制作、播出工作。

  团市委:依托各级团组织,组织形式多样的培训、宣传活动,提高青年劳动者的科学意识。

  市妇联:依托各级妇联组织,组织形式多样的培训、宣传活动,提高妇女的科学意识和健康生活意识。

  市科协:组织编写针对城镇劳动人口的科普读物,组织有经验的专家学者组成宣讲团,深入企业、工地、学校等进行科技知识宣讲。

  (二)政策支撑保障。

  1.将科学素质提升工作目标纳入城乡劳动者各项职业培训计划中,加大持续推进工作的力度。

  2.将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作为职业技能鉴定的重要内容,对于国家规定的实施就业准入的职业和工种,劳动者必须持证上岗。

  3.在市有关对劳动者政策性补贴的项目中,将安全生产培训纳入其中。

  4.制定奖励政策,对提升劳动者科学素质行动成效显著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三)师资及资金保障。

  1.聘请企业及相关机构专业人员和安全员作为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的兼职教师和辅导员。

  2.积极开展企业培训师职业资格培训,增加科学知识方面的内容,不断壮大企业培训师资队伍。

  3.各县(市)、区应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城镇劳动人口科学素质行动。对科学素质主题教室或主题角的建设给予适当补贴,对城镇从业人员和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的安全教育给予补贴。

  4.各有关党政部门、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根据承担的任务,按照预算管理的规定和现行资金渠道,统筹考虑和落实所需经费,对重点教材、宣传资料的开发,重点研究课题和大型活动给予经费支持。

  五、工作安排

  2008~2010年期间,实施城镇劳动人口科学素质行动大体上分为启动实施、全面推进和评估总结三个阶段。

  (一)启动实施阶段(2008年8月):

  建立部门联席工作会议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制定行动实施方案,分解目标任务;研究推进行动的相关保障措施。

  (二)全面推进阶段(2008年9月至2010年9月):

  实施年度计划,2008年完成计划的20%,2009年完成计划的50%,2010年完成计划的30%;抓好主题活动,优化行动内容;创新工作机制,落实保障措施;强化督导职责,确保工作质量。

  (三)评估总结阶段(2010年10月):

  对“十一五”期间推进行动工作进行认真总结、专项评估,表彰先进,推广典型经验;研究制定第十二个五年计划期间城镇劳动人口科学素质行动实施工作的阶段目标、目标和措施。

  南通市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和《省政府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2007~2010~2020年)的通知》(苏政发〔2007〕109号),依据《2008-2010年江苏省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实施工作方案》和《市政府关于印发南通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实施意见的通知》(通政发〔2007〕63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围绕全市工作大局,突出弘扬科学精神,提倡科学态度,遵循科学规律,讲究科学方法,努力提高全市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不断增强领导干部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科学决策能力,不断增强公务员终身学习和科学管理能力,切实提升全市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提高工作效能、推进部门工作和加快区域发展的能力,为提升全社会的科学素质树立典范。

  二、任务与分工

  (一)把提高科学素质作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培训规划的重要内容。

  深入实施“百千万”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工程和“5+x”公务员能力培训工程,把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弘扬科学精神、遵循科学规律、讲究科学方法、提升科学素质作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培训的重要内容,纳入培训管理和考核的内容体系。(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

  (二)在学习型机关建设中注重培养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

  1.全市各级党政机关要把科学发展观、建设创新型国家等战略思想,以及中央、省和全市的科技发展规划,列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重要学习内容。(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

  2.指导全市各单位在开展自主培训时,注意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进行科学知识、科学方法、科学思想、科学精神的教育培训。(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事局。)

  (三)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的培训。

  1.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和市级机关工委党校在各类培训主体班次和其他班次等重点培训项目设计中,适当增加科学知识、科学方法、科学精神的培训,做好相关内容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的工作。(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级机关党工委、市委党校。)

  2.市直部门和单位其他干部培训工作也要参照上述原则,加强对参训学员科学素质的培训。(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3.以树立科学发展观为重点,协调有关单位联合举办面向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普知识讲座和高端科普报告会,编辑出版相关出版物,并将“科学技术知识及其应用”等内容纳入南通市干部在线学习课件开发体系,向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介绍现代科技知识及发展趋势,帮助其强化科学思想、树立科学精神、掌握科学方法。(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科技局、市科协、市社科联。)

  (四)动员和组织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参与各类科普活动。

  动员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积极参与全国科普日等科普活动,带头了解科学、宣传科学、运用科学,不断增强其抵制各种伪科学、反科学思潮的知识和能力,切实为公众树立榜样。(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科协。)

  (五)在选拔录用、综合评价工作中体现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的要求。

  在全市公务员公开招录和领导干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工作中,适当增加对测试对象科学素养的考评内容;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科学决策、科学管理的情况列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

  (六)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提高科学素质营造良好氛围。

  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南通日报》、南通电视台和“南通热线”网站等媒体资源,以灵活多样的形式,宣传现代科学技术知识,推出一批自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科学决策、科学管理并取得显著成绩的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典型,大力宣传,适当时候进行表彰。(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

  三、组织协调

  (一)明确负责单位和负责干部。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要主动牵头,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科协等单位要积极配合。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具体负责,协调日常工作。

  (二)坚持分工负责制。牵头单位履行整体规划、协调服务、督促检查等职能,协助单位按照分工切实抓好方案的组织实施,市委组织部要加强督促指导。

  (三)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之间要加强联系,互通信息。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交流情况、研究工作,推进各项任务落实。

  南通市中小学校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和《省政府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2007~2010~2020年)的通知》(苏政发〔2007〕109号),依据《江苏省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实施方案》和《市政府关于印发南通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实施意见的通知》(通政发〔2007〕63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十一五”期间,按照全面实施中小学素质教育和提高未成年人科学素质的要求,进一步推进科学课程改革,提高中小学科学教育质量,加强中小学科学教育资源和基础条件建设,保障科学教育改革的基本条件,加强中小学科学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其素质和能力,使全市科学教育与培训的基础得到明显加强,为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提供强力支撑。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加强中小学生科普基地建设。

  1.加快现有科普基地设施建设。青少年宫、科技馆和其它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建设计算机室、机器人工作室等科普类设施。各级图书馆、文化馆配备适合中小学阅读的科普类图书及报刊杂志。(教育局、财政局、团市委、科技局、科协、文化局、广电局)

  2.加强科普教育基地建设。积极创造条件申报、创建一批省内有影响的科普教育基地。建立中小学与科普教育基地联系制度,开展好科普活动。(教育局、科技局、科协、团市委)

  3.整合优化校外科学教育资源。充分利用校外科技场馆及其它校外机构的科普教育资源,为中小学开展科普教育和实施新科学课程提供支持和服务。(科技局、教育局、科协)

  (二)加强中小学科学教育教师队伍建设。

  1.加强科学教育课程教师培养。积极培养具有较高专业水平和职业能力的中小学科学教育教师。根据实施科学教育课程的需要,配足配齐中小学科学类课程教师。(教育局、人事局)

  2.强化科学教育课程教师培训。将中小学科学教育课程教师培训纳入中小学教师培训整体规划,培训一批中小学科学课程骨干教师。(教育局、科技局、科协、人事局)

  (三)加强科学教育辅导员与志愿者队伍建设。

  1.加快建立中小学专兼职科技辅导员队伍。充分发挥各级科协、各类各级学会特别是青少年科技教育协会、老科技工作者协会的作用,积极组织广大在职和离退休科技工作者担任中小学科技辅导员。“十一五”期间,全市所有中小学应配齐专兼职科技辅导员,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对农村中小学科技辅导员培训。(科协、教育局)

  2.加强科学教育志愿者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各级团组织和学生会的作用,积极组织大学生担任中小学科学教育志愿者。(团市委、教育局)

  (四)加强中小学校科学教育设施建设。

  1.建立科学实验室。大力实施中小学四项配套建设工程,力争3年内所有中小学都建有合格科学实验室;义务教育阶段有条件的学校建有科学工作室;省三星级以上高中都要创造条件建立技术实验室,确保技术课程的开设。(教育局、财政局)

  2.合理配置中小学图书馆科普用书。中小学图书馆必须配置一定数量的科技类书籍,科技类书籍应占图书馆藏书的15%以上。(教育局、财政局)

  (五)利用社会资源开展科学教育和培训。

  充分发挥科研院所科学教育与培训功能。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事业单位科研实验室,向中小学生免费开放,供学生参观和参与科学实验,发挥其教育与培训功能,鼓励和支持其面向青少年开展科学教育和培训。(科技局、教育局、科协)

  (六)加强科学教育研究。

  1.加强科学教育课题研究。积极开展科学教育课程教学研究,将中小学生科学教育研究列入每年教育规划课题专题。(教育局、教科研中心)

  2.开展科学教育教研活动。组织科学教育课程教师定期开展赛课、评课、集体备课和论文评比等教学研究活动,提高科学教育课程的实施水平和质量。(教育局、教科研中心)

  三、工作要求

  (一)各相关成员单位要将实施“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列入工作职责,纳入工作计划,落实工作经费。

  (二)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市教育局、人事局为牵头部门,市科技局、财政局、文化局、广电局、团市委、市科协等为责任单位。各相关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切实抓好方案的组织实施。牵头部门要认真负责地履行好整体谋划、协调服务和督促检查等职能。

  (三)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交流情况,研究工作,推动各项任务的落实。各相关成员单位确定具体责任部门和联系人,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络和协调,加强联系,互通信息,以促进工作。

  南通市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工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和《省政府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2007~2010~2020年)的通知》(苏政发〔2007〕109号),依据《江苏省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工程实施方案》和《市政府关于印发南通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实施意见的通知》(通政发〔2007〕63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引导、鼓励和支持科普产品和信息资源的开发,集成国内外科普信息资源,建立面向社会的科普信息资源共享和交流平台,为社会和公众提供公共科普服务,充分争取和利用好各种社会力量,形成“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局面。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引导、鼓励和支持科普产品和信息资源的开发,大力推进科普创作活动。

  1.围绕社会关注的重大事件和热点问题,确定科普创作重点选题内容。对部分优秀选题进行重点扶持或资助。以推介、倡导等方式,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重点选题的创作。(各责任单位)

  2.奖励和扶持优秀原创科普作品。吸引和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科普产品的创作。研究南通市优秀科普作品奖的有关工作,将科普作品纳入市有关科技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范围,在市科技进步奖中设立科普奖项,并推荐优秀作品申报省级以上各类科普作品评选活动。(市科协、市科技局、市社科联)

  3.发挥青少年科技教育协会、科技馆、科技特色学校等科普教育基地的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交流和进修活动,提升我市科普书报刊编辑、科技辅导员、科普场馆展教人员、展品开发人员等科普工作者的科学素质和业务水平,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科普创作队伍。(各责任单位)

  4.围绕宣传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纲要》实施工作需要,开发一批公共科普资源。支持从事科普编创、科技传播等专业机构、团体和人员参与科普产品和信息资源的开发。加强科技、教育部门与媒体合作,扶持科普类广播、影视内容的开发和制作。(市科技局、市科协、市教育局、市广电局)

  (二)集成全市科普信息资源,着力建设科普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平台,为社会和公众提供公共科普服务。

  1.充分发挥南通科技馆科普展览教育的龙头作用。建设为公众、基层科普组织和社会有关力量提供科普资源服务的平台,实现优质科普资源共享。在科技馆设立科普展品交流共享中心,以巡展、交换、重点支持等方式,为各县(市)、区科技馆提供科普展品、展览。(市科协)

  2.构建面向社会的提供科普资源信息服务与交流的平台。利用各部门、各单位现有的各类科普资源,逐步形成分门别类的具有各自专业特点的挂图、音像研究资料、报告文集、展品、藏品、教育基地等若干类科普资源数据库。为科普作品开发和创造者提供不同层次、不同形式和不同程度的共享科普资源信息服务。(各责任单位)

  3.有效整合现有优质科普资源。发挥南通地区博物馆、科技馆、文化馆、少年宫、科普画廊、科普橱窗、科普示范基地、科普教育基地等专业全、水平高、规模大的优势,探索科技类场馆等资源有效服务公众的模式,提高利用率、增强影响力。(市科协、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文化局、市环保局、市广电局)

  4.发挥网络科普信息共享的强优势。充分利用好《科学与公众网》、《南通科技网》等科普网络宣传阵地,面向公众、基层科普组织和社会提供科普资源信息服务与交流,实现优质科普资源的数字化共享。(市科协、市科技局)

  5.利用南通农业信息网、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系统等信息资源共享和交流平台,为农民提供农业和农村科普信息。做好现有科普连环画册、系列宣传挂图、科学普及丛书和科普系列读本发行工作。将农业和农村科普多媒体课件提供给广大农民,实现农村和农业科普资源的社会共享。(市农业局、市科协)

  6.发挥广播、电视等媒体互动性强,受众广泛的优势,开展优秀科普作品推介、展演、展映、展播和展示活动,扩大科普资源的共享范围,为公众提供普及和交流科技知识的园地。(市广电局、市科协)

  (三)营造有利于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的政策环境。

  1.认真贯彻落实科技成果转化为科普资源的相关政策。(市科技局、市教育局)

  2.积极宣传和贯彻落实有关法规、规章和标准,充分保护各类科普资源知识产权,创造公共科普信息资源公平使用的社会环境;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科普资源中的作用,鼓励各种机构和媒体有选择地释放自有科学教育资源的版权,支持公益性科普活动。(各责任单位)

  三、2008~2009年重点工作

  (一)以“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为重点,开展科普资源开发和服务。

  1.结合各行业、各单位实际,制作以“节能、环保、安全、健康”为内容的科普挂图、音像制品,利用科技周、科普宣传周、送科技下乡、全国科普日、科教进社区等大型活动,组织广大科技工作者和科普志愿者,在适宜公众参与的场所举办各类科普宣传活动;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开展“节能进家庭、进军营、进企业”等活动;组织实施“节能减排”、“防震减灾”等主题鲜明、形式新颖的专题展览,并在县(市)、区开展巡展工作。(各责任单位)

  2.围绕主题,面向重点人群,开展科普资源开发和服务。充分利用好现有的科技馆、青年宫、博物馆、科研院所等科普教育基地和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资源,面向未成年人开展节能环保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发挥农村科普活动场所、乡村科普橱窗、科普画廊、科普示范基地的科普宣传教育优势,面向农民开展“珍惜资源、保护环境、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社区科普活动室、市民科普学校、科普画廊等机构和设施,面向城镇劳动人口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宣传和培训,普及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安全生产、健康生活的观念和知识;组织科学专家面向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举办有关节能减排、建设节约型社会等重要内容的培训和讲座。(各责任单位)

  3.编制节能科普节目或栏目,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刊物和报纸等媒体宣传节能知识;及时准确报道相关的新闻和信息,制作专题广播、电视节目。(市科协、市广电局)

  (二)结合实际、切实推进科普资源建设工作。

  1.制定重点科普创作选题计划;组织实施面向社会科普专项资助;向社会推介优秀科普作品和选题;设立全市优秀科普作品奖。(市科协、市科技局)

  2.收集整理科普信息资源进行分类整理、加工,通过《科学与公众》网络平台,为全市提供科普咨询信息共享渠道。(市科协)

  3.管好用好全市农村宣传栏和城市社区科普画廊,坚持常展常新,同时做好科普光盘和科普资料的编创,免费发放给乡镇村农民群众。(市科协、市农业局、市科技局)

  4.加强与媒体合作,拍摄科技教育专题片,作为未成年人、农民、城镇劳动人口、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素质教育的教材。(市科协、市广电局)

  5.编制发行有关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现代农业等内容的农民科普系列读本和挂图,开发制作农业和农村科普光盘,利用农业信息网为农民提供农业和农村科普信息。(市农业局)

  6.加强人文社科类公共平台建设,以传承文明、服务社会为宗旨,以历史、文化以及社会热点问题为内容,以专题讲坛讲座为主要形式,以不同层次图书馆、文化馆、社区中心为基地,整合资源、搭建平台,常年举办,媒体互动,以促进人文社会科学走进大众。(市社科联)

  7、加强对科普活动的宣传报道,对全市科普宣传周、送科技下乡、全国科普日等重大科普活动进行全面深入报道。(市广电局)

  (三)推进政策保障措施的实施工作。(市科技局)

  四、工作要求

  (一)市科协、科技局为牵头部门,市教育局、环保局、农业局、文化局、卫生局、广电局、市社科联等部门为责任单位。

  (二)各相关单位要将实施南通市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工程列入工作职责,纳入工作计划,落实具体责任部门和联系人以及工作经费,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完成联络和协调工作。

  (三)拓展各部门科普资源的服务功能,扩大科普展览、展教品、远程教育课件、培训教材等现有资源的服务范围,探索建立有效的方式和途径,使财政投入产生的公共科普产品迅速送达基层,服务公众。

  南通市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和《省政府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2007~2010~2020年)的通知》(苏政发〔2007〕109号),依据《江苏省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和《市政府关于印发南通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实施意见的通知》(通政发〔2007〕63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发挥大众传媒的传播功能,通过加大各类媒体的科技传播力度,打造科技传播媒体品牌,拓展新型传媒科技传播渠道,进一步提高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激发干部群众提高科学素质的自觉性、主动性,在全社会形成崇尚科学、鼓励创新、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风尚,为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全面达小康、建设新南通”提供学习园地和舆论阵地。

  二、目标任务

  (一)加大各类媒体的科技传播力度。各级党报要加强科普宣传,加大科普内容的宣传报道密度,并结合实际开辟有关专栏;《江海晚报》、《南通广播电视报》加大科学文化知识的宣传报道力度,开辟科技专栏和版面,引导广大公民提倡科学生活,弘扬科学精神。市内各级电台、电视台要做好科普报道和科普节目的播出。

  (二)发挥互联网等新型媒体的科技传播功能。南通门户网站,要努力增加科技宣传内容和板块;培育、扶持一些对网民有较强吸引力的品牌科普网站和虚拟博物馆、科技馆、图书馆。

  (三)打造科技传播媒体品牌。提高科技专栏制作传播质量,大力推广一批科普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三、工作措施

  (一)鼓励、支持广播电视科技栏目、报刊科技专栏专题提高质量,精心培育品牌栏目,努力打造媒体精品。择优扶持有特色、覆盖率高的科普网站。

  (二)落实有关优惠政策,积极培育市场,建立有效的科普读物资助出版、发行、推广渠道;加强网点建设,大力扶持科普出版物在基层和农村地区的发行工作,加强农村、社区、学校和企业的文化阵地建设,推动科普文化产业发展。

  (三)建立与市场、公众需求相适应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树立以消费者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引进现代营销模式与先进编创技术,注重市场调研,提高播出和编辑出版质量。

  (四)加强对突发事件科普宣传的组织指导,提高各类媒体对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反应能力,紧密结合媒体实际,及时向公众进行科普宣传,指导公众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应对突发事件。

  (五)研究开发网络科普的新技术和新形式。开辟网络科普新途径,开发推广内容健康、形式活泼的科普教育软件。

  四、责任分工

  根据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建设工程实施工作由市委宣传部、市广电局牵头,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局、市文化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社科联为责任单位。各单位工作职责如下:

  (一)市委宣传部:协调指导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建设工程实施中的重大问题。

  (二)市广电局:指导市县两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充分发挥广播电视主流传播媒体方便快捷、覆盖面广的优势,加大科技传播节目含量,在新闻节目中及时准确报道科技动态,通过专题节目详尽深入挖掘科技主题,展现科技进步,普及科学知识,培育科学精神。

  (三)市教育局:探索在中小学课堂教学和素质教育中充实科技、科普内涵的途径。

  (四)市科技局:在组织开展“科技活动周”、“科技下乡”等科技科普活动中推动各类媒体发挥作用;加强对市重大科技计划项目成果的宣传,扩大科技传播内容范围;丰富、拓展科技宣传教育的渠道和平台。积极支持大众媒体加强对科技成果的宣传,扩大科技传播范围。

  (五)市农业局:加快农业信息中心网络建设,推动广播、电视、报刊有关农业、林业科技信息资源的制作和传播,加大“三农”科技报道力度,广泛开展科学普及宣传;运用专题、专栏、专版和图书加大科技传播力度,指导做好服务“三农”科普图书、音像出版工作。

  (六)市文化局:继续组织开展送科普、送电影、送戏下乡“三送工程”活动,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力度;加强博物馆、图书馆的网络建设,创造条件开设相关科普栏目,扩大网站的影响;鼓励文化资源共享工程基层点加强与农村各远程教育网络的结合,积极推广普及科学知识;加大对宣扬邪教、迷信等伪科学的非法出版物的打击力度。

  (七)市总工会:指导各级工会将科学思想、方法和技术融入技术改造创新、技术竞赛等活动中,提高职工科学素养。

  (八)团市委:指导各级团组织充分利用科普图书、音像和电子出版物开展科普宣传活动。

  (九)市妇联:推动网上家长学校采取多种方式开展科普宣传和科技服务,并通过“美德在农家”、“绿色生活在我家” “绿色家庭”、“节约环保家庭”等和谐家庭创建活动,以及“双合格”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活动、“社会妈妈”贫困特殊儿童群体关爱活动,倡导科学生活方式,提高母亲的科学素质和未成年人科学素质。

  (十)市科协:联合各类媒体围绕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年度主题和“科普宣传周(日)”等大型科普活动主题开展专题科普活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优秀科普宣传专题、专栏和新闻稿件的评比表彰,支持办好各类科普宣传栏目,推动网络科普事业的建设和发展,研究建立科普宣传应急机制等。

  (十一)市社科联:研究和完善人文社会科学普及传播机制,推动全市社科普及队伍和基地建设,加强人文社会科学优秀研究成果推广;联合媒体创办人文讲座等人文普及类节目或栏目,配合市委宣传部精心打造“江海大讲坛”等公共文化服务平台,增强“社科宣传周”等大型科普活动的全市联动,弘扬人文精神、促进文化传播。

  五、工作要求

  (一)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建设工程涉及范围广、工作量大、任务艰巨,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落实人员和经费,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各相关部门要经常开展交流,及时反馈和沟通实施工作进展情况,相互积极配合,协调开展工作。

  (三)要调动激发媒体、科技界、教育界、普通群众等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和参与意识,形成上下联通的局面,切实提高工作实效。

  南通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政策措施队伍建设与监测评估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和《省政府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2007~2010~2020年)的通知》(苏政发〔2007〕109号),依据《江苏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政策法规、队伍建设与监测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和《市政府关于印发南通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实施意见的通知》(通政发〔2007〕63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推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相关政策措施不断完善,进一步明确政府、社会组织、企业及公民个人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中的职责定位;推动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营造有利于兼职人才和志愿者队伍发展的良好环境;推动建立公民科学素质状况和《国务院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实施情况监测指标体系工作。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研究提出促进科普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1.完善有关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政策措施,明确政府、社会组织、企业及公民个人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贯彻落实科普法,稳定和加强专业科普队伍建设,健全、发展科普组织网络;繁荣科普创作和加强科普出版发行;鼓励和扶持公益性科技服务事业发展;配合国家科普法实施细则研究制定工作。

  2.对在科普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授予荣誉称号。

  3.加强新时期的科普理论研究,建立调查研究制度,认真研究科普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特点,提出相应对策。

  4.提升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强化科技工作的公共服务职能,加强重大科技成果的科普宣传,建设科普人才队伍,全面提高我市科普能力。

  (二)推动高水平科普人才队伍建设。

  1.培养专业化人才,发掘兼职人才,加强科普相关理论研究,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提供专业知识及理论支撑。

  2.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和进修活动,加强业务学习,培养一批熟悉科技发展和公众科技需求的记者、编辑队伍。

  3.支持科技专家主动参与科学教育、传播与普及,促进科学前沿知识的传播。

  4.建立有效激励机制和相应措施,充分调动在职科技工作者、大学生和离退休科技、教育、传媒工作者等参加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积极性,促进形成一支规模宏大、素质较高的兼职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对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中作出重要贡献的个人和组织予以表彰和奖励。

  (三)建立和完善科普监测评估体系。

  1.根据国家《公民科学素质基本标准》,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借鉴国外相关经验和成果,以《江苏省科学技术普及教育大纲(试行)》为基础,围绕公民生活和工作的实际需求,建立我市公民科学素质状况和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的监测指标体系,并纳入社会发展指标体系。

  2.推动我市公民科学素质状况和《科学素质纲要》实施的监测指标体系的建设工作,委托有关监测评估机构对我市公民科学素质状况和《科学素质纲要》实施情况定期进行评估。

  3.定期开展全市公众科学素质调查。

  三、工作要求

  加强沟通,形成合力。将实施“政策法规、队伍建设与监测评估”工作列入工作职责,纳入工作计划,落实工作经费。充分争取和利用好各种社会力量,形成“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局面。

  强化责任,完善机制。各相关单位的具体责任部门和联系人,要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完成联络和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