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抢抓桥港时代新机遇,推动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南通开发区)又好又快发展,尽快建成全国一流的国家级开发区,经研究,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认识促进南通开发区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意义
促进南通开发区又好又快发展,对于扩大招商引资、强化要素集聚、转变发展方式、提升城市功能、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经过多年的发展,南通开发区已经成为全市经济发展的重要一极、产业集聚的重要平台、城市建设的重要组团,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与先进开发区相比,南通开发区产业层次有待进一步提高,区域整体配套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体制机制活力有待进一步增强,综合排名在全国国家级开发区的位次有待进一步前移。目前,苏通大桥已建成通车,深水海港初步通航,为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全面腾飞提供了重大契机。作为苏通大桥北桥头堡的南通开发区应抓住新的发展机遇,振奋精神,转变观念、创新举措,努力实现新平台上的又好又快发展。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从战略和全局高度,充分认识南通开发区在推进全市跨越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中的特殊地位和作用,把南通开发区当作全市的“特区”,真正做到特区特建、特殊扶持、特殊帮助,为开发区创造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
二、进一步明确南通开发区又好又快发展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和发展思路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国际资本转移、产业结构调整和区位交通条件得到根本改善的重大机遇,着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着力提升先进制造业水平,着力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着力增强体制机制活力,着力提高社会管理水平,着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实现全面跨越发展,切实增强区域经济的国际竞争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奋斗目标。到2012年,南通开发区主要经济指标在全国国家级开发区的综合排名晋升15强,在全省88个省级以上各级各类开发区中晋升8强,成为先进产业集聚区、科技进步先导区、体制创新示范区、现代化新城区和全国一流开发区。主要经济指标的发展目标为:
——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幅高于全市六县(市)平均增幅3个百分点以上(按可比价口径计算),占市区比重由2007年28.7%提高到2012年的40%,2012年总量突破500亿元,在全国54个国家级开发区中排名晋升到前20位。
——财政总收入年均增长35%以上,高于全市六县(市)平均增幅3个百分点以上,2012年达到125亿元,在全国国家级开发区中排名晋升到前15位,在全省省级以上开发区的排名晋升到前8位。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占市区比重由2007年的23.5%提高到30%。
——固定资产投资年均200亿元以上,占市区比重由2007年的35.5%提高到45%,五年内累计达到1000亿元,在全国国家级开发区中排名晋升到前15位,在全省省级以上开发区的排名晋升到前8位。
——实际利用外资年均5亿美元以上,占市区比重保持在60%左右,五年内累计达到25亿美元,2012年在全国国家级开发区中排名晋升到前10位,在全省省级以上开发区的排名晋升到前6位。
(三)发展思路。
1.突出招商选资和产业发展,引进大项目,发展大产业,打造高层次的产业体系,着力提高经济综合实力,加快发展速度,确保主要经济指标在全省、全国开发区中争先进位,实现跨越发展。
2.突出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坚持集中集约集群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开发区,做到发展速度和质量、结构、效益相统一,实现科学发展。
3.突出基础设施建设和功能提升,高起点规划,高强度投入,高标准建设,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大力提升配套服务功能,打造高品质区域环境,提高环境综合竞争力,形成多功能、生态型、现代化的新城区,实现率先发展。
4.突出科技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加快构建自主创新和研发体系,完善精简高效、亲商务实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激发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实现创新发展。
5.突出以民为本和关注民生,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大力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加强社会管理,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让广大群众在发展中得到更多实惠,实现和谐发展。
三、进一步理顺南通开发区管理体制
(一)强化管理职能。南通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是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对开发区实行统一领导和集中管理,依据法律和市委、市政府授权行使市级管理权限。
(二)下放管理权限。国家级开发区是国家设立的“特区”,南通开发区作为全国首批国家级开发区,应当享有特殊的管理权限。南通开发区实行相对集中的管理体制,垂直管理部门在南通开发区设立派驻机构的,其派驻机构在南通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行使委派部门的管理权限。市属各部门不得要求开发区设立对口机构,要根据下移行政执法重心、减少行政执法层次的要求,将有关审批管理权和执法处罚权通过授权、委托等方式下放给开发区管委会,市属部门派驻机构由派出单位和开发区实行双重管理,开发区参与派驻机构领导干部任免的考察考核。其中,开发区的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重要地块的修建性规划仍由市规划局组织编制。
(三)优化机构设置。在不突破市核定的机构编制总数内,开发区可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置职能机构,并将机构调整情况报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备案。
(四)推行综合执法。在整合现有行政执法资源的基础上,成立南通开发区行政执法局,受市相关部门委托集中行使规划、建设、房产、城管、文化等方面的行政执法权。
(五)改革人事制度。加大南通开发区干部交流力度,配强力量。允许开发区在干部人事制度方面进行改革创新试点。南通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班子成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命,其他人员由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聘任聘用,实行全员聘用制、竞争上岗制、末位淘汰制,聘用为副处职级的报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不再聘任的,原职级待遇与新安排工作岗位不再挂钩。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要为开发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创造条件,优化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
(六)搞活分配机制。南通开发区可从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的实际出发,实行激励性的收入分配制度,报酬与工作岗位和绩效挂钩,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四、进一步优化南通开发区发展环境
(一)切实加大扶持力度。在新一轮财政体制调整中,对南通开发区实行激励性财政分配政策,加大对开发区基础设施项目投入的扶持力度。继续加大市工业发展基金、科技三项费用、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等专项资金对南通开发区的支持力度,扶持和激励开发区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和对引进先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支持开发区博士后流动工作站、留学生创业园的建设。
(二)完善行政服务中心功能。南通开发区范围内的各项行政审批事项,一律纳入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实行“一站式”服务,严格做到区内企业行政审批事项在区内受理和出件,确保市级审批事项不出区。
(三)规范收费和检查行为。市各部门和事业单位要严格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服务性收费的规定,通过南通开发区管委会统一向企业公布收费的法定依据和标准,并代收代缴。除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外,市级部门必要的检查应事先向开发区管委会通报,由开发区相关部门配合,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检查。
(四)拓展功能和发展空间。加快南通出口加工区建设,积极争取南通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功能叠加,发挥特殊监管区在南通开发区建设和区域开放中的独特作用。支持南通开发区商务区建设,凡是在南通开发区能达商务区新办的服务业项目,各项优惠政策参照《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中央商务区服务业的若干优惠政策》(通政办发〔2008〕70号)执行。在新一轮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优先安排南通开发区的建设用地规模和规划范围内的基本农田调减指标,对开发区项目建设急需用地实行特事特办,缩短供地周期,确保项目建设需要。
(五)整合资源,共建、共用、共享开发区。加强土地资源、政策资源、信息资源、项目资源、行政资源等的整合,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大力支持和鼓励南通开发区开展与市内外园区的合作共建,尤其要抢抓长三角一体化和南通桥港时代新机遇,加快推进沪苏通“小金三角”间多形式、多渠道的园区合作。实施联动发展战略,集全市之力,共同支持开发区在新平台上的快速发展。
五、进一步强化整体联动,促进南通开发区又好又快发展
(一)加强对南通开发区工作的指导。切实按照“特区特建”的要求,把南通开发区摆在全市发展重中之重的位置,充分发挥好开发区在全市的引领、支撑、示范、辐射、集聚作用。进一步加强市委、市政府对开发区发展规划、发展方向、发展思路及组织管理、体制机制等重大问题的统筹指导,分管负责同志要经常听取掌握开发区工作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开发区建设和发展中的问题和矛盾,其他市领导要结合各自分工,积极主动、共同做好工作。
(二)加强南通开发区自身建设。南通开发区作为国家级开发区,必须善于把握优势、抢抓机遇,大力实施“第三次创业”,勇当全市跨越发展的排头兵,真正成为全市经济发展的主战场、招商引资的主平台、资本产业集聚的主阵地。1.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南通开发区的领导班子和各级干部要站在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促进开发区又好又快发展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自身肩负的重大使命和责任,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进一步振奋精神,鼓舞斗志,开拓奋进。2.勇于自加压力、高点定位。南通开发区要对照先进查找差距,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和危机感,围绕建设全国一流开发区的总体目标,在综合实力、产业规模、发展速度、质量效益、城市功能、排名位次等方面抬高标杆,尽快建成经济繁荣、环境优美、社会和谐,在全国有影响、全省有地位的开发区。3.大力提高干部素质和领导水平。南通开发区各级干部要加强学习,拓宽思路,大力提高开放型经济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要解放思想,不断创新观念、创新思路、创新举措,以创新推动发展;要加强效能建设,大力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效能,打造最佳办事环境,提供一流服务;要完善工作责任机制,提高组织、协调和管理水平,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努力建设一支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廉洁型干部队伍。
(三)加强对南通开发区的服务。市级机关各部门要进一步树立全局意识、发展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把南通开发区当作全市的“特区”,予以更多的支持、扶持,提供一流服务。要坚持创新创优,坚持一区一策,坚持特事特办,加强对开发区建设和发展的指导、协调、服务工作,积极帮助南通开发区向国家和省有关方面争取各项支持,促进开发区加快发展。市级机关各部门要把服务开发区列为机关作风建设的重点内容,市机关作风建设目标责任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要对各部门服务开发区的情况进行重点跟踪、重点督查、重点考核。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此前本市发布的相关文件和规定如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市各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实施方案和配套措施,抓好工作落实。市委、市政府督查机构要加强对本意见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确保贯彻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