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划定我市海岸线位置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07-01-10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江苏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标准中对海岸线的定义,本着依法、科学、有利于海域管理和海洋经济发展的原则,结合我市沿海地区实际情况,在资质单位调查、勘测、专家评审论证和沿海各县(市)上报海岸线划定意见的基础上,经市政府研究,对我市海岸线(又称海陆分界线)位置进行了划定,现通知如下:

  一、总体走向:我市的海陆分界线总体上以一线达标海堤为界,以堤的外边缘线为海岸线。河口区域,掘苴闸、东安闸以外迁后的新址为界,其它以修建河闸的外边缘线为海岸线。如东县长沙镇滨海村至大豫镇东安闸岸段海岸线待海洋功能区划调整批复后再定。海岸线向海一侧为海域,向陆一侧为陆域。

  二、具体位置:北从海安与东台两县(市)海域行政区域界线起始点即20号界桩沿“安台线”起始段向外5.22公里,再向南沿平均大潮高潮痕迹线2.78公里,再接北凌垦区与栟北垦区的交点,向南沿栟北垦区一线达标海堤至北凌新闸,沿凌洋垦区一线达标海堤至小洋口新闸,沿小洋口开发区、洋东垦区、环港垦区和环东垦区一线达标海堤到掘苴河闸(外迁后新址),自掘苴河闸向东南沿王家潭垦区一线达标海堤、南通港洋口港区临海工业围涂工程堤线至北坎尖。向南自东凌港东安闸(外迁后新址)沿东安闸南已围垦区外沿经如东盐场、如东新盐场和掘东垦区一线达标海堤到遥望港闸,跨遥望港沿海丰垦区一线达标海堤至团结闸,跨团结河沿南通盐场、海门盐场、东灶港对虾场一线达标海堤至东灶港闸,向东南沿东兴乡新垦村、天汾农牧场一线达标海堤至大洋港闸。自大洋港闸向东南沿大坂盐场一线海堤至新港口、跨新港口向南沿吕四区农场一线达标海堤至蒿枝港,向东南沿东元盐场、海东农副业场、鱼虾养殖场一线达标海堤至塘芦港。自塘芦港向南,沿黄海盐场、聚阳、合丰、向阳渔场、向阳农副业场、新安、大丰渔场一线达标海堤至协兴港口的协兴河闸,跨协兴港向南沿兴垦对虾场、兴垦农副业场、兴垦一期、兴垦二期、寅兴垦区、寅阳农场、寅阳对虾场一线达标海堤至连兴港。

  海岸线主要拐点坐标(北京54坐标系)见附件。

  三、适用时限:本海岸线划定方案适用5年,自市政府发布之日起至2010年年底。

  四、海岸线确定后,沿海各县(市)海洋主管部门根据授权负责毗邻海域使用的行政管理和监督工作。

   


二○○六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件: 南通市海岸线主要拐点坐标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