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通市委 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南通市公安消防支队“江海卫士”荣誉称号的决定
近年来,南通市公安消防支队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主动融入南通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切实履行消防安全保卫职能,大力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和消防知识普及工作,实现了全市连续八年无特大恶性火灾事故,连续五年无重大火灾事故,并为全市多项重大活动提供了高效、优质的消防安全保障服务,为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南通市公安消防支队不仅在灾火救援中屡建战功,为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作出了突出贡献,而且积极参与其他社会救助和抢险救灾工作,并长期坚持开展“双拥”共建、扶贫济困、便民服务等多项活动,为构建“和谐南通”发挥了积极作用,在全市树立了良好形象。为激励先进,弘扬正气,进一步调动全市广大消防官兵服务南通经济社会建设的积极性,市委、市政府决定,授予南通市公安消防支队“江海卫士”荣誉称号。
希望南通市公安消防支队全体官兵再接再厉,再立新功。全市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立足本职,开拓创新,锐意进取,争创一流,着力推进跨越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为实现南通全面腾飞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