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市统计局《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城市住户基本情况抽样调查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
二○○七年七月二十五日
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城市住户基本情况抽样调查的意见
(南通市统计局 2007年7月)
为在较大范围内了解和掌握全市城市居民生活状况及变化情况,准确反映我市“全面达小康、建设新南通”进程,根据国家统计局、省统计局有关文件精神,决定从今年7月份起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城市住户基本情况抽样调查,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本次城市住户基本情况抽样调查,主要是为全面系统收集我市城市居民家庭的收入、消费等基本情况,为各级党委政府研究解决好民生等问题提供翔实的决策参考信息;为2009年全面小康监测提供基础样框,保障未来三年经常性住户调查数据的科学性和代表性;以此次调查数据,评估现行住户调查经常性样本和调查数据的科学性和代表性。
二、本次市区城市住户基本情况调查样本量是经常性调查户数的6倍(即1200户);从今年四季度起,将从市区城市住户基本情况调查中抽选200户经常性调查户(即常年记账户)。各县(市)调查样本量为600户。
三、本次城市住户基本情况抽样调查的时间进度安排是:7月宣传动员、业务培训;8月上中旬编制抽样框、进行调查、数据录入和审核;8月下旬省辖市审核、验收县级调查数据;9月上旬省辖市统一抽取经常性调查样本;9月中下旬落实经常性调查户,开展记账业务培训;10月经常性调查户开始试记账。
四、本次城市住户基本情况调查经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镇住户调查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02〕106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县区城镇住户调查工作的通知》(通政办发〔2004〕50号)要求,县(市)城市住户基本情况调查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负责解决;市区因增补、扩充本地调查样本所需增加的调查经费,由市财政予以保障。
五、城市住户调查工作涉及面广、技术要求高、操作难度大。各地统计部门要严格执行《2007年江苏城镇住户基本情况抽样调查方案》,加强和公安、财政、民政、劳动、总工会等部门的协作,积极争取县(市)政府、有关街道和社区(村委会)的大力支持,保证本次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被抽中住户家庭所在单位,要大力宣传城市住户调查的目的和意义,做好被抽中职工的思想工作;抽中居民户要自觉履行公民义务,如实申报每一项调查内容,积极配合完成国家的调查任务。统计部门和调查人员要注意对居民家庭和个人资料严格保密,以消除调查户的顾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