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07-06-15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和单位:

  200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成立督查组,对我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为巩固督查工作成果、整治存在问题,中央领导同志要求各地组织开展督查工作“回头看”活动,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不断推向前进。为此,市委、市政府决定于6月中旬至7月上旬,对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进行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督查目的

  全面了解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一系列文件的进展情况;总结各地、各部门的实践经验,发现和推出一批自主创新、特色鲜明、具有领先意义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发现突出问题、分析深层原因,探寻用新理念、新机制、新方法解决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的有效对策,将我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二、督查内容

  在全面了解中央、省委及省文明办、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基础上,重点督查以下内容:

  (一)社会文化环境的督查情况。主要包括:治理网吧、互联网、网络游戏的情况,整治校园及周边文化环境的情况,整顿文化市场的情况,净化荧屏、声频的情况。

  (二)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青少年教育网络的构建情况。主要包括:中小学德育课程改革和道德实践活动开展情况;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情况;开办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加强家庭教育的情况;发挥社区教师、“五老”队伍、各类志愿者和社区团队组织作用,整合社区资源的情况;农村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情况;各级各类媒体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宣传报道的情况。

  (三)在青少年中广泛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情况。主要包括:结合中、小学生行为规范管理,制定具体计划,落实有效措施,创新方式方法,细化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目标、任务、要求的情况;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在中、小学进教材、进课堂的情况;在青少年中开展“知荣辱,树新风,文明在江苏”主题教育实践系列活动的情况;以社会主义荣辱观为导向,切实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和文明创建工作的情况。

  (四)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的情况。主要包括: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重点项目建设和管理“四纳入”(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财政支出预算安排、纳入部门重点工作、纳入考核奖惩范围)的情况;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坚持公益性质,面向广大未成年人提供公共服务,执行有关免费服务政策的情况;不同类型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与学校、社区、家庭有机衔接,充分发挥教育服务功能的情况;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工作队伍建设情况。

  (五)加强对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的领导,健全完善领导体制和长效工作机制的情况。主要包括:各地各部门研究部署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情况,解决实际问题所采取的具体政策和措施,各有关部门落实目标任务分工的情况,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机构建设、队伍建设和履行职责的情况。

  在督查实际工作的同时,督查组还将对各地各部门开展以上工作的综合材料情况进行督查。

  三、督查方式和时间安排

  (一)自查。请各县(市)区和市各有关部门、单位接到本通知后,按照上述督查内容对贯彻中央、省委、省文明委以及市委、市文明委相关文件的情况进行自查,6月10前形成书面材料报市文明办。

  (二)市委、市政府督查组督查。6月18至22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有关部门组成市委、市政府督查组,对各县(市)区进行督查。7月上旬,对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督查。

  (三)随机暗访。6月底前,市委、市政府督查组将视具体情况,组织力量进行暗访,并将所掌握的情况作为评估各地各部门实际工作成效的一项重要依据。

  四、具体要求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整治整改和建设管理“两手抓”,阶段性自查督查和持之以恒推进工作“两结合”的要求,集中力量,抓住关键,扎实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一)认真总结经验,树立先进典型。各地各部门要全面、系统地总结近年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效,从中提炼出普遍性、规律性的经验,更好地指导今后的工作。要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深入基层、深入实践、深入群众,花大力气发掘、培育、总结、宣传和推广各类先进典型,并及时将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整理成书面材料报送市文明办。

  (二)针对突出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各地各部门要对照中央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对照这次督查的重点内容,边查边改,务求实效。要针对净化社会文化环境等突出问题,制定周密细致的整改方案,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不断拓展、延伸整治范围,巩固、提高整改成果。要着眼于制度建设,用创新的理念和举措,着力解决反复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形成长效机制,防止和克服短期行为。

  (三)强化项目管理,抓好重点工作。各地各部门要着力推进通委发〔2004〕17号文件提出的“六大工程”、60件实事和通文明委〔2004〕5号文件提出的12项重点专项工作的落实。健全目标管理办法,选择重点工作列为年度目标管理项目。2007年,要将《南通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任务分工》和南通市文明办即将印发的《落实“回头看”要求,突出工作重点,扎实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实施意见》等列出的工作任务作为重点工作项目,全程跟踪管理。

  (四)重视新闻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各级各类媒体要加大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提高先进典型宣传和实施舆论监督的组织程度,在全社会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舆论环境。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是关系国家前途和民族命运的“战略工程”,是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后继有人的“希望工程”,是涉及千家万户切身利益的“民心工程”,是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建设“和谐南通”培育新一代接班人的“基础工程”。各级党委、政府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这方面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文明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确保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强化“一把手负总责”的问责机制,切实履行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的职责,形成分工明确、守土有责、合力推进的工作局面。要进一步强化组织协调机制,建立相应的工作协调组织和工作例会制度,形成政令畅通、整体联动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强化监督反馈机制,包括对违法违规问题的发现举报机制、联合查处机制、限时办结机制、社会评价机制、责任追究机制以及长效管理机制,对发现的突出问题,要责成相关地方、部门认真整改并反馈落实情况,对整改不力、工作不实、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视情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责任。

  市文明办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督查工作,研究提出督查的重点工作和任务分工,确定各项重点工作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各项重点工作牵头单位要切实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在带头做好自查督查工作的同时,主动协调各责任单位共同完成工作任务,并按照要求及时汇集、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各项重点工作责任单位要积极支持、配合牵头单位工作,认真履行所承担的职责,齐心协力做好督查工作。各地各部门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密切配合,扎实工作,努力把我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