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川、港闸区人民政府,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贯彻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全面加强劳动保障管理服务和执法监督,依法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城乡充分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市区劳动保障工作实施网格化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实现全面小康、推进全面腾飞的主题,以促进城乡充分就业、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目标,以强化基础信息管理和执法监督检查为手段,全面整合劳动保障工作力量,优化配置劳动保障管理资源,建立健全劳动保障责任体系,创新劳动保障监管方式,提高劳动保障服务效能,促进市区经济社会和劳动保障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总体目标。依托现有行政管理体系和劳动保障基层服务平台,划分基础工作管理网格和执法监督责任区域,进一步整合、充实监察协管力量;依托现有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险业务管理系统,加强基础信息采集和电子政务建设,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综合监管信息网络;通过2~3年的努力,在市区范围内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管理到位、责任到人”的网格体系和“信息准确、数据齐全、资源共享、实时监控”的网络系统,形成全方位覆盖、全过程监控、精细化管理的新型劳动保障工作机制,为政府科学实施决策管理提供全面准确的依据,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依法维护权益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为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实可靠的保障。
二、主要任务和管理措施
(三)建立基础工作管理网格。以街道(乡镇)为中心设置一级网格,以社区(村居)为单元划分二级网格,分别由当地劳动保障服务所、服务站承担网格内劳动保障基础管理工作。其具体职责是:及时采集汇总各类用人单位(包括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下同)的基本情况和劳动用工信息,确保每季度更新一次,并按统一规定建立电子信息档案;宣传贯彻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指导督促各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根据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委托,接受、转达有关劳动保障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投诉,协助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做好调查处理工作。
(四)划分执法监督责任区域。市、区两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及其监察机构,要密切配合,按照分级负责、分工协作的原则,合理划分监管区域,科学配置执法力量,加强执法监察工作。要结合主办监察员制度的推行,建立健全执法监察的责任机制,根据各地经济发展实际和劳动保障工作任务,以2~4个街道(乡镇)或6~10个社区(村居)网格为一个监管区域,明确有关行政管理和专职监察人员分工负责,具体协调指导责任区域内的网格化管理工作,依法及时查处各类劳动保障违法违规行为。
(五)充实监察协管工作力量。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进一步整合内部力量,相对集中具有行政管理经验和行政执法资格的骨干人员,充实执法监察工作一线;各区要适当增配劳动保障专职监察人员,有条件的可在街道(乡镇)设立监察中队,聘任劳动保障服务所工作人员为兼职监察员。为弥补现有专业监察力量不足和加强社区网格管理的需要,采取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的办法,招聘一批劳动保障协管人员。市级招聘的协管人员,经费由市财政安排;各区招聘的协管人员,主要充实社区二级网格管理力量,按照社区服务站现有人员的经费供给办法,由市、区两级财政分担。具体招聘人数和名额分配,根据各区承担的劳动保障工作任务和社区网格现有人员配备情况,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核定。新招聘的劳动保障协管人员和社区(村居)服务站的现有人员,经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领取《劳动保障监察协理员证》,在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指导下协助开展相关工作。
(六)完善综合管理信息网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以现有的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险业务管理系统为基础,结合电子政务建设,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综合信息网络,重点建设适应网格化管理要求的信息采集系统和电子数据档案,并将用人单位、区域网格、监察机构和业务管理数据平台有机地融为一体,通过实时采集、动态监控、综合运用各项劳动保障信息资源,提高劳动保障管理服务和执法监督的效能。
(七)加强网格管理目标考核。劳动保障网格化管理的组织推进工作,纳入市政府对各区政府(管委会)和相关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各区政府(管委会)对所属街道(乡镇)进行相应的考核。网格化管理具体业务工作的考核,由市、区两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组织实施。要将劳动保障年度工作目标,层层分解、任务到格、责任到人,按季分月逐级进行考核。对如期完成任务、工作考核合格的兼职监察员、协管员,按规定发放目标考核月度奖、年终奖。市区劳动保障网格化管理的工作经费、聘用人员的奖励经费,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部门预算管理办法统一编报。目标考核的具体标准和奖励办法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制定。
三、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
(八)实施步骤。2007年下半年,在市区全面启动劳动保障工作网格化管理,完成建立网格、划分区域、落实人员、明确职责等基础工作,做好协管人员的招聘和业务培训,确保10月底前到位上岗,年内初步建立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电子信息档案和基本信息数据库;2008年进一步完善网格化管理体系和目标考核机制,健全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电子信息档案,建立适应网格化监察管理操作系统,完善实时监控的基本信息数据库;2009年,全面实现市区劳动保障网格化、网络化管理的总体目标。
(九)工作要求。实施劳动保障工作网格化管理,是适应市经济发展特点、创新劳动保障监管方式、提升劳动保障管理效能的重要举措,是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客观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密切配合。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各区政府(管委会)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网格化管理的实施工作。市、区财政部门要按相关规定和标准做好实施网格化管理的资金保障工作,并会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加强对经费使用管理的监督。按照网格化管理全面覆盖、实时监控的要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提供市区全部用人单位工商注册的基本情况,统计部门负责提供市区全部用人单位的基础数据,国税、地税部门负责提供市区全部用人单位税务登记的基本情况,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提供市区全部用人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信息,要结合电子政务建设,逐步做到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网联网实时交换信息。街道(乡镇)政府机关和社区(村居)基层组织要全力支持,积极配合,认真落实相关措施,确保市区劳动保障工作网格化管理的实施。
二○○七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