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县(市)新型工业化评价等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努力实现全市工商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市政府决定开展2007年度县(市)新型工业化评价、2007年度重点工业企业“创优争先”评价、2007年度节能降耗和工业循环经济评价、2007年度市区工商业投入季度现场查评等四项活动。
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上述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落实相关措施;市各部门要加强和改进对全市工商业经济的指导和服务,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附件:1.2007年度县(市)新型工业化评价办法
2.2007年度重点工业企业“创优争先”评价办法
3.2007年度节能降耗和工业循环经济评价办法
4.2007年度市区工商业投入季度现场查评办法
二○○七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