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07-07-10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2007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七年六月二十七日


2007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07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和《2007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及《南通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等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组织领导,突出工作重点,规范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强化监督检查,为构建社会和谐新南通、实现南通全面腾飞服务。

  一、认真学习宣传,做好《条例》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

  《条例》是我国首部有关保护公众知情权、规范政务公开工作的基本法规。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贯彻落实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通过组织专题培训等方式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掌握政务公开要点、程序和方法,努力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实施《条例》的重要意义、《条例》的主要内容,大力报道政务公开工作的成效和典型事例。各级政务公开办要总结和推广典型经验和富有特色的工作做法,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二、突出重点,推动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一)完善《政务公开目录》,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凡依法应当公开的和群众要求公开的项目内容,全部纳入政务公开的范畴。区分执法监督、行政服务和公用企事业等不同单位类型,提出分类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网上政务公开工作。按照“中国南通”门户网站改版要求,全部实行网上公开,向社会公开发布,及时更新公开内容。

  (二)抓好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和准备工作。全市重点抓好市地税局、建设局、城管局和南通工商局、以及海门市、港闸区等六家单位试点工作。试点单位按照行政职权法定的原则和“谁行使、谁清理”的要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本部门本地区行政职权进行全面清理。对审核确认的行政职权分类进行登记,编制目录,逐项列明实施依据、公开形式、公开范围、公开时限、收费依据和标准等。对行政职权目录中公开的每一项内容,依照运行程序绘制并公布流程图,从依据、决策、执行、结果等方面实行全过程的动态公开。试点单位要加强领导,积极探索,多出成果,为全市全面推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积累经验。非试点地区和部门都要对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清理,编制行政职权目录,做好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准备工作。

  (三)深化办事公开,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办事公开的重点。加大办事公开力度,整合便民服务设施,创新便民服务举措。公用事业单位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承担起监督、管理职责,制定行业规划、规范公开内容,提出工作标准,编制公开目录,开展考核检查。卫生、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分别明确医疗和教育机构公开的重点内容,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看病贵”、“上学难”等突出问题。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公交、电信、移动、联通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用企事业单位要实施价格听证、政策咨询、服务承诺等制度,公开收费项目的内容、依据和标准,努力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把办事公开与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执法监察工作结合起来,促进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的提高。

  (四)注重实效,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载体建设。规范政府公报、政风行风热线、新闻发布会以及新闻媒体等政务公开形式,发挥信息查阅中心、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载体的作用,及时公开政务信息,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同时,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用,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推进网上咨询、审批、办事。全面完成市电子政务一期工程,启动二期工程。大力推进公文无纸化传输,加强“中国南通”政府网站建设,全面实现网站信息报送电子化、信息发布常态化、信息报送考核制度化,进一步办好市长信箱、市民论坛等特色栏目。

  (五)健全制度,加大督查力度。我市政务公开基本制度和有关配套制度已经制定并下发,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狠抓落实。重点抓好《南通市主动公开实施办法》、《南通市依申请公开实施办法》、《南通市政务公开考核办法》以及《南通市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的落实工作。同时,要学习借鉴外地的成功经验,进一步完善我市政务公开的各项制度。

  (六)改进行政审批服务,规范审批程序。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部署,抓紧政府文件特别是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进一步精简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结合行政权力清理,督促有行政审批权限的部门和单位将审批事项办理向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集中,做到精简、统一、高效,决策、审批、监督相对分离,形成有效的权力制衡机制,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整合政府服务资源,不断开拓新的服务领域,完善“一站式”服务功能,把行政审批中心建设成政府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综合平台。积极探索创新网上审批等方式,切实加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后续监管。定期对行政审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不断完善审批程序,促进我市行政审批走上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三、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

  (一)健全领导体制,完善工作机制。按照“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政府办公室组织协调、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的要求,继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把政务公开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办事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各级政务公开领导机构要充分发挥作用,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加强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努力提高政务公开的整体水平。加强调查研究工作,及时总结政务公开工作经验,分析研究存在问题,并及时制定解决对策。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和机关效能建设考核体系,加强考核。

  (二)加强监督检查,促进各项任务落实。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形成健全有效监督机制为重点,把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结合起来,构建多主体、多渠道、多层次的监督体系。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把政务公开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改进工作。对工作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要查找原因并纠正到位。对搞假公开、虚公开、欺上瞒下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今年下半年,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将对各地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