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川区、港闸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市物价局、监察局、财政局、经贸委《关于涉企收费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六月十九日
关于涉企收费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市物价局、监察局、财政局、经贸委 2007年6月)
为进一步提高机关服务效能,规范涉企收费行为,减轻企业负担,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现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涉企收费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如下:
一、对象和范围
市级行政机关和国家、省驻通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有关经营服务单位,自2006年1月1日至2007年5月31日涉企收费政策执行情况。
二、主要内容
(一)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有无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向企业乱收费行为;有无收取已经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或将取消项目转到下属经营单位继续收费的行为;有无不落实各级政府规定的涉企收费优惠政策,增加企业负担行为;有无将行政职能转移给下属单位后对企业收费的行为;有无不执行资金管理规定、乱收乱支行为。
(二)行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和中介服务机构有无借助行政职能,强制对企业进行检查、评比、培训、评估、鉴定等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的行为。
(三)垄断经营服务企业有无违反收费规定强制服务、收费,增加企业负担行为。
三、时间部署
涉企收费专项治理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6月下旬~7月上旬)。
市政府召集涉企收费部门主要负责人、财务负责人,事业单位、社团组织、经营服务企业负责人代表,企业付费监督点代表,进行涉企收费专项治理动员,布置具体工作,统一认识,确定目标,落实责任。物价部门向社会公示重点部门和单位涉企收费政策,明确我市涉企收费优惠政策。相关部门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投诉网址,保持投诉渠道畅通,及时解答政策咨询,认真受理涉企收费举报。通过上述途径,向全市宣传专项治理工作的目的、内容、措施和要求,形成“强化服务、规范收费、优化环境、促进发展”的浓厚氛围。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7月中旬)。
物价部门发放《涉企收费政策执行情况调查表》,统一自查工作内容、要求和时限,对各单位自查结果进行汇总。相关部门扎口负责本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自查自纠工作,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建立内部考核制度,及时上报自查自纠结果。
第三阶段:重点检查阶段(7月下旬~9月底)。
从6月21日起,集中力量,组织联合检查组,对市建设、房管、国土、安监等部门的下属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有关经营服务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对工商、质监、药监、海关、进出口检验检疫等国家、省驻通机关及下属单位依据省物价局授权组织检查。
第四阶段:整改落实阶段(10月份)。
各单位要以全面贯彻落实涉企收费政策为重点,结合自查及检查结果,进一步分析存在问题,积极研究整改措施,按照作风建设目标考核要求,完善责任追究,加强涉企收费长效管理机制建设。坚决纠正各种增加企业负担的乱收费行为,对违反规定乱收费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查处,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要公开曝光。坚持依法行政,秉公执法,确保治理工作成效。评选表彰涉企收费专项治理工作先进单位。
四、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涉企收费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建立由市政府分管市长和相关秘书长任正、副组长,市物价、监察、财政、经贸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南通市涉企收费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市物价局内。各部门、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涉企收费专项治理工作作为本部门加强作风建设、提高服务效能的重要措施来抓。根据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顾全大局,协调配合,集中力量,整体联动,完成专项治理工作。自查工作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坚决不搞走过场;重点检查工作要周密部署、强势推进,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依法严肃处理,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