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南通市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06〕36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苏政办发〔2007〕34号)精神,为切实加强对我市污染源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建立南通市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朱 晋 副市长
副组长:周跃华 市政府副秘书长
陆伯新 市环保局局长
毛卫华 市统计局局长
成 员:张月梁 市政府办公室助理调研员
徐仁祥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吉平 市发改委副主任
施黄彬 市经贸委副主任
吴勉信 市公安局副局长
顾宗瑜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维贤 市建设局副局长
卢志高 市城管局副局长
成明智 市交通局副局长
王 进 市农业局副局长
王晓敏 市卫生局副局长
孙立新 市环保局副局长
李菊生 南通工商局纪检组长
陈 辉 南通军分区后勤部副部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由孙立新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市环保局内。
二○○七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