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市级机关作风建设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第十次党代会和市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推进全面腾飞、实现全面小康的工作大局,突出创建和谐机关主题,深入推进争创全省最佳办事环境活动,全面加强机关干部重点是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进一步深化机关处室建设,努力在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上下功夫,切实治理影响社会和谐、经济发展的机关“办事难”问题,在高平台上推动市级机关作风建设实现新跃升,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大动力和有力保障。根据上述总体要求,现对今年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市级机关作风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广泛开展创建和谐机关主题教育活动
创建和谐机关,既是建设社会和谐新南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新形势下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内在要求和有效途径,为深化争创全省最佳办事环境活动开辟了新的思想和实践空间。在市级机关广泛深入开展创建和谐机关主题教育活动,要抓住四个重点环节:
一是要抓好学习教育。各部门、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机关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发〔2006〕19号)、《中共南通市委关于建设社会和谐新南通的实施意见》(通委发〔2007〕1号)、市委书记罗一民在市级机关作风建设大会上的讲话等重要文件,全面把握建设社会和谐新南通的意义、目标、任务和措施,深入领会建设社会和谐新南通对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出的新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动员和组织机关干部职工积极投身创建和谐机关活动。
二是要抓好查摆问题。要站在建设社会和谐新南通的战略高度,通过社会评议、明查暗访、内部自我排查、群众投诉举报、主动征求基层意见等途径,全面深入查找机关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机关党支部为单位,吸收非党干部职工参加,召开组织生活会,查摆问题,深入剖析,开展认真、深刻的批评和自我批评。
三是要抓好整改落实。各部门、各单位和干部职工要对群众意见以及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梳理,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并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特别是直接服务对象作出整改承诺,着力抓好整改落实。在机关内部,要积极倡导和谐理念,培育和谐精神,建设和谐文化,减少不和谐因素,实现个人自我和谐、人与人和谐、处室之间和谐、部门协调和谐,努力营造风清气正、规范有序、团结协作、充满活力、争先创优的和谐氛围。在机关外部,要从基层和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抓起,从基层和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以更高的标准、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逐项抓好整改,兑现服务承诺,实行整改责任制、跟踪督办制、责任追究制,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群众利益,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四是要抓好领导带头。改进机关作风,创建和谐机关,领导是关键。各部门、各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认真学习领会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加强领导干部、领导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把创建和谐机关与大力倡导“八个方面良好风气”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做到勤奋学习、学以致用,心系群众、服务人民,真抓实干、务求实效,艰苦奋斗、勤俭节约,顾全大局、令行禁止,发扬民主、团结共事,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生活正派、情趣健康。要在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基础上,进一步查找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以班子带队伍,以领导带群众,推动整个机关干部队伍作风大转变、形象大提升。
各部门、各单位党组(党委)要把创建和谐机关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题制定创建计划,严格实行工作责任制,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把各项创建任务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加强机关处室作风建设
处室是改进机关作风、优化办事环境、创建和谐机关的基本单元。要在去年开展“处室作风建设年”的基础上,以“四个五”为实施载体,深入推进处室作风建设。
一是深入开展“五好创建”。围绕政治素质好、工作业绩好、服务大局好、创新创优好、团结协作好的“五好”标准,以部门、单位为主体深入组织开展争创作风建设先进处室活动。
二是切实推进“五项建设”。从本部门、本单位和处室工作的实际出发,从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入手,采取更有针对性的措施,全面加强处室思想政治建设、业务建设、行政效能建设、制度规范建设、处室文化建设。
三是着力提高“五个能力”。引导处室人员立足本职,开展岗位大练兵,不断提高把握方针政策的能力,在把上级方针政策与本地实际结合贯彻上下功夫;提高协调办事的能力,充分考虑各方因素,严谨细致,把握尺度,力求把事情办稳妥、办周密、办扎实;提高开拓创新的能力,组织机关干部以解决工作问题为中心,加强调查研究,创新思路举措,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工作开展;提高包容会通的能力,增强建设社会和谐新南通的本领;提高合作共事的能力,部门之间、处室之间要主动配合、主动对接、合作共事、补台补位,在通力合作中共创佳绩、共创和谐。要突出处长这一重点,加强处长队伍建设。
四是加快建立“五个机制”。着重在处室层面上建立目标管理机制、学习培训机制、轮岗锻炼机制、整改提高机制、考核评优机制,进一步解决机关处室“中梗阻”、“执行力不强”等深层次问题。要把具有行政执法权、项目审批权、资金支配权的处室作为重点,加强监督,改进服务,努力根治“办事难”问题。
三、着力提升行政审批效能
坚持把效能建设作为作风建设的着力点,抓住行政审批这个重要环节,整合要素,创新方式,提高效率,进一步营造高效、便捷、透明的办事环境。
要优化整合职能。对具有行政审批职能部门的部门职能进行重新界定、合并归类,着力从源头上治理职能交叉重叠、行政审批过多、交叉审批、责任不清等问题。进一步明确、整合、规范进入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审批事项,凡涉及两个以上部门联合审批的事项,原则上都要进入中心办理。进驻中心的部门对各自内部处室的职能进行优化组合,逐步做到单个部门、多个处室审批统一合并为一个处室审批,并进中心集中办公,充实窗口服务人员力量,实行充分授权,统一管理,真正做到“一站式”服务。不断开拓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服务功能,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将建设项目交易、土地交易、产权交易、政府采购、药品集中招标等公共资源的交易,统一纳入“中心”进行。
要提高审批效率。在工作理念和职能调整上,要将机关部门行政审批职能向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窗口倾斜,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向服务对象倾斜,切实做到“高效、规范、公廉、便民”,使中心成为全市机关作风建设的典范、促进发展的平台、人民群众满意的窗口。对进入中心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流程再造,加快推进“并联审批制”,尽快解决审批事项特别是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时间过长的问题。中心各窗口要在现行承诺时限的基础上,按照争创全省最佳办事环境的要求,进一步压缩承诺事项的办结时限,继续保持全省最短,杜绝承诺时限反弹现象,在承诺时限内也应尽快办理,力争提前办结。开展“优化报批流程,提高报批效率”专项整治活动,重点解决报批流程不尽合理、报批手续繁多、审批效率不高的问题,建立起科学、规范、高效、透明的审批制度。
要强化技术支撑。建立完善行政审批综合管理信息平台,逐步实现外网受理、内网办理、网上联审、业务协同、数据共享,建立信息化政府的实现模式,缩短时空距离、降低办事成本、提高办事效率。加快推进各级行政服务中心之间、中心和办事窗口所属部门之间的网络链接,逐步实现信息共享和办公自动化。加快建立行政许可电子监察系统,对所有行政许可项目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的视频实时监控。
四、不断优化执法管理环境
要树立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坚持和谐执法,维护公平正义,真正把管理对象作为服务对象,依法尊重和保护行政执法相对人的应有地位、所有权利和正当权益,建立起执法人与相对人平等、信任、融洽的新型执法关系。坚持严格执法、区别对待和注重效果相结合,努力实现刚性执法与柔性服务的统一、合理性与合法性的统一、处罚规范与教育引导的统一,对与人民群众健康、生命安全和可持续发展密切相关并且问题突出的领域,加强执法监察工作;对非主观恶意、情节轻微的一般性违法违章案件,以告诫教育为主,酌情处理。
要全面建立执法管理制度规范。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法规规章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12号)为契机,对执法收费依据进行一次全面的核查清理。加强执法管理制度建设,使各类行政执法和管理活动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据可究,从源头上预防不作为、滥作为和乱作为的现象发生。积极推行行政执法提醒制、处罚终结帮扶制,加强对管理监督对象的行政指导和贴心服务。
要制定和落实自由裁量权工作规范。明确各类行政处罚事项的处罚范围和适用标准,坚决取消执法人员个人自由裁量权,进一步规范处罚行为。继续做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切实解决多头执法、交叉执法、重复执法和推诿扯皮等问题。
要强化执法管理监督。继续治理“三乱”、“三滥”现象,坚决遏制借服务之名谋取部门、小团体和个人不正当利益的行为。进一步清理收费项目,坚决制止各种违法违规收费行为。理顺、规范行政执法管理部门与下属事业单位、中介组织的关系,坚决割断中介组织与政府部门的从属或附属关系,清理和纠正机关与原下属单位“明脱暗不脱”等现象。针对企业反映强烈的机关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技术性审批、审查和中介机构收费过高的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整治。突出抓好对重点领域执法活动的监督检查和专项治理,严禁简单粗暴、严处滥罚。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公示制、过错追究制和评议考核制,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违法要追究。认真受理基层和群众关于行政执法的有效投诉,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落实责任追究,严肃查处徇私枉法、失职渎职等行为。
要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切实做到“四个兑现”,即服务承诺兑现、法规政策兑现、部门职责兑现、工作绩效兑现。在加强诚信观念教育,培育言而有信、有诺必践的从政道德的同时,注重用刚性的制度保障诚信、用有效的机制鼓励诚信,进一步落实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切实兑现对人民群众和投资者的承诺,不断提升政府的公信力。
要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建立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的决策机制,完善公示制度、听证制度、专家咨询制度,强化决策论证制和责任制,保证作出的决策能够最大限度的维护、实现基层和群众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权益。
五、加快完善为民制度建设
要强化公共服务职能。结合部门职能工作和作风建设的实际,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当前要重点解决好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看病、上学、住房、行路、停车、环境污染治理以及就业和社会保障等问题,逐步构建政府负责、社会协同、群众参与的社会性公共服务体系,努力让最广大的人民群众享有经济性公共服务和社会性公共服务。
要大力推进党务、政务公开。编制市级机关政务公开详细目录,重点抓住那些群众最关心、社会矛盾最突出、利益牵扯最复杂的问题,作为政务公开的切入点,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的透明度,保障群众对机关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推进党务公开工作。
要畅通基层群众利益诉求机制。推行领导干部接待群众制度,完善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群众制度,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通过召开听证会、投诉电话、政务信息网、政风行风热线、来访接待、意见征集等多种渠道,及时受理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多种形式搭建市级机关与基层群众的沟通交流平台,把群众利益诉求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要打造机关优质服务品牌。各部门、各单位特别是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部门行业,要结合各自职能特点,创造出自己的优质服务品牌,为“全省最佳办事环境”这一市级机关大品牌奠定更为坚实的基础、赋予更丰富的内涵、产生更广泛的影响。要从品牌名称、品牌文化、品牌形象、服务标准、服务软件、管理体制和保障制度等方面入手,进行服务品牌的策划设计,创设和叫响特色鲜明、群众满意、社会认可的服务品牌,进一步提升机关整体服务质量。在普遍打造机关优质服务品牌的同时,重点要突出与老百姓生活、工作有密切联系的部门工作尤其是市政公用服务,努力形成用户满意、社会认可的服务品牌。
要建立健全机关帮扶社会弱势群体机制。以机关服务企业发展联系点、结对帮扶特困职工、“四带四助”、“三走进三服务”等为载体,组织机关干部帮助基层和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六、进一步强化机关作风建设组织领导和督查考评
要突出争先创优导向。我市机关综合考评始终突出了争先创优导向,必须继续坚持。各部门、各单位要瞄准争创全省最佳办事环境目标,追踪省内外同行先进标杆,进一步调整完善争创全省最佳指标体系,定量指标要确定量化标准,定性指标要提出具体措施,明确责任主体和序时进度,努力提升创新创优成果的层次性、省内外的认同度、对全局工作的贡献率。
要加大责任考评力度。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工作责任制、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明确岗位责任,强化全员考核,加大奖惩力度,将考评结果与评先评优、干部任用、奖金分配等挂钩。要完善日常考核办法,加大督查力度,通过明查暗访、跟踪问效、专项督查、过错追究等形式,及时解决影响行政效能、妨碍经济发展、侵犯群众利益等问题。
要坚持人民满意标准。各部门、各部门要认真抓好社会评议意见整改工作,并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征求社会意见,从基层和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抓起,采取更加扎实、更有针对性的措施,逐项抓好整改,切实履行党和政府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基本职责,努力提高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水平,切实做到为人民服务、请人民监督、让人民满意。要强化检查考核,对整改成果突出的要进行表扬,对整改不力的要限期改进。
要强化组织领导体系。各部门、各单位要自觉把机关作风建设放到全市工作大局中来思考、来谋划、来部署,把机关作风建设同本部门、本单位的职能工作和队伍建设实际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坚持做到业务工作与作风建设两手抓、两促进。实行层级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各个处室共同参与、全体人员积极投身作风建设的工作格局,确保本部门、本单位作风建设取得实效。实行市县整体联动,建立市与县(市)区机关作风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交流情况、布置工作;加强对县(市)区绩效考评的指导,建立市与县(市)区联动的综合考评工作格局。市级机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加强对系统内下属单位、县(市)区对口部门的指导检查,形成整体联动的工作体系,合力推动争创全省最佳办事环境活动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