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吸取启东“12·31”煤气泄漏爆炸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07-12-24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最近,《江海晚报》以“爆炸前多次报修没人理——法院判决煤气公司赔偿全部损失”为题,对启东市东珠新村2005年12月31日发生煤气泄漏爆炸事故的民事赔偿诉讼案件进行了后续报道,披露了酿成这起事故的一些安全生产和监督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市政府领导阅看后十分重视,丁大卫市长、吴晓春副市长、朱晋副市长先后作出重要批示,责成相关部门和有关方面进一步反思总结,认真剖析事故根源,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狠抓长效安全监管;要求各地、各部门以此为鉴,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启东“12·31”煤气泄漏爆炸事故,主要原因是当时当地煤气公司管理松懈、制度缺失,隐患排查不得力,处置机制不健全,相关部门安全监管不到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没有得到严格有效的落实。这起事故虽然发生在两年之前,当时造成的损失不算十分严重,有关事故善后和责任追究及时进行了安排处理,相关整改防范措施也逐步得到了加强。但这起事故暴露的安全监管问题仍具有一定的典型性,特别是一些地方、部门和公共服务单位的少数同志还存在麻痹大意的思想苗头,对来自基层群众的呼声、诉求反应迟钝、处置不力,对此绝不能忽视,各地各部门必须见微知著,举一反三,警钟长鸣。当前,正值各类事故容易高发的寒冬季节,元旦、春节两大节日也即将来临,关注民生保障,抓好安全生产,具有十分重要和特殊的意义。为认真贯彻市政府领导批示精神,进一步吸取事故教训,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努力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各级、各相关部门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切实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要督促指导各类企业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班组、每个岗位和每个工作人员。

  二、认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各地、各相关部门要立即组织开展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为重点的安全检查,在企业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加大行业抽查和政府督查力度。要加强对各类运输企业运输安全检查,尤其要加强客运、危货运输安全检查;要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大检查;要加大对容易发生事故的海洋渔业、化工、石油、船舶、建筑以及公用事业生产单位的检查。要健全检查台账,并定期对检查台帐的真实性进行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要立即整改,对正在整改过程中的隐患和问题,要采取严密的监控防范措施,严防隐患酿成事故;对不能确保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责令企业停产整改。各级、各相关部门和企业要保证安全检查的装备和设备。

  三、切实加强安全培训教育。要结合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电视培训,将安全生产事故典型案例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对从业人员开展一次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着重强化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并将此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内容和结果记入从业人员考核档案。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参加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才能任职和上岗作业。新闻媒体要加大舆论宣传力度,积极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努力提升群众安全生产意识和素质。

  四、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各级、各相关部门要迅速召开专门会议,分析本地区、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形势,针对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尤其是落实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的情况,制定源头治本的政策措施和奖惩制度。要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各级干部的绩效考核,加大奖惩力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既要追究企业相关人员的责任,也要追究当地政府及主管部门的责任;对严重失职渎职、酿成重特大事故的人员,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安全生产职能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督。

  附件:1. 启东市煤气有限公司关于“12·31”煤气爆炸事故的认识

     2. 启东市人民政府关于“12·31”煤气爆炸事故的认识

     3. 南通市建设局关于“12·31”煤气爆炸事故的认识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日

  附件1:

启东市煤气有限公司关于“12·31”煤气爆炸事故的认识


  “12·31”煤气爆炸事故,反映出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存在着较大的问题:主要领导管理不力,规章制度流于形式、执行不到位,安全生产职责分工不明确,员工技术素质不高,个别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工作不扎实。该起事故的教训是极其深刻的,尽管在事故发生后,我公司全力进行现场处置,按规定对当事人进行经济赔偿,并对相关责任人员作了行政和经济处罚,但事故造成的不良社会影响客观存在。

  接到市政府领导的批示后,我公司高度重视,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了深入的剖析,针对事故暴露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反思,我公司将深刻吸取本次事故的教训,将安全生产摆上日常工作的第一位置,我们的整改措施是:

  一、加强安全生产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班组、每个岗位、每个员工。

  二、进一步完善、细化工作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基本技能培训,确保每次查漏工作切实有效进行,对疑难漏点组织业务骨干进行会诊。

  三、加强对现有外部管网的巡回检查,全面检查地下管网的安全供气情况,对管网附近的地沟用可燃气体探测仪进行探测普查,发现问题及时查找根源。高度关注建有下水道的车库,建议用户在建下水道时要有符合相关安全要求的存水湾,防止室外地沟通过下水道向车库串气。对于要住人的车库,要确保有良好的通风条件,达到符合燃气具安全使用的基本要求。

  四、全面开展安全检查,除按原计划组织常规的每年一次入户安全检查和安全知识普及教育活动外,还要针对目前燃气安全使用上存在的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操作方案,力求安全工作不留死角。

  五、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安全使用燃气的知识,提高各方面的安全使用燃气的意识,确保广大管道燃气用户安全使用。
 
  附件2:

启东市人民政府关于“12·31”煤气爆炸事故的认识


  我市东珠新村42号楼发生煤气泄露爆炸事故,主要原因是启东市煤气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安全检查记录不健全,管理松懈、维修人员责任心不强,对煤气泄露的报修处置不认真,排查不到位。同时也暴露出了我们在安全生产管理上的漏洞。尽管事故发生已过去两年,市政府分管领导几经更迭,但我们时刻警醒、牢记教训,不断强化安全监管,防患于未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维护社会安定和谐。我们的主要工作措施是: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位

  事故发生后,我市对煤气公司原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要求该公司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班组、每个岗位、每个员工。进一步完善、细化各项制度,加强对人员的技能、安全培训,确保每次查漏工作切实有效进行。组织城区两家管道燃气公司全面排查地下管网的安全供气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查找根源,迅速进行处置。对使用超过20年的老城区的管网附近的地沟及污水管道用可燃气体探测仪进行探测普查,锈蚀严重的立即换管。

  二、把好关键环节,加强对燃气工程建设的管理

  一是抓好规划审查关。每个燃气工程必须符合城市燃气规划,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建设。

  二是把好图纸和设计文件审查关。燃气工程图纸的设计,必须由专业设计部门进行;市建设局燃气管理处严格按照国家燃气设计规范对图纸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允许施工。

  三是抓好工程施工关。严格按照《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工程有资质施工,有专业监理,必须按图按规范施工。同时,市燃气管理处对每个在建燃气工程的隐蔽工程试压,气密性试验跟踪服务管理,严格把关。

  四是严把验收备案关。对每个燃气工程从图纸、资质、监理等各个层次,按照国家规范进行验收,建设单位必须提交完整的验收备案资料。对未经审批擅自施工、无资质无监理施工的燃气工程,一律不得验收。未通过验收擅自通气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三、加强宣传监管力度,坚决消除事故隐患

  一方面,借助新闻媒介平台,大力宣传燃气安全使用常识。在对户内管道例行检查时,向用户发放安全使用手册。每年组织不少于2次的现场安全咨询会,免费发放安全使用常识、招贴画等,防止用户因使用不当造成事故。另一方面,全力做好日常安全检查和突击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燃气设施、中压燃气管道的违章建筑、野蛮施工影响燃气供应安全的行为,及时下达整改通知督促整改到位。
 
  附件3:

南通市建设局关于“12·31”煤气爆炸事故的认识


  对于启东市“12·31”煤气爆炸事故,作为全市燃气行业主管部门的我局存在对下级业务部门工作指导上的不到位,在行业监督管理工作中负有一定的责任。我局将进一步吸取教训,加强对燃气行业的监管力度,做好以下工作。

  一、全面开展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整治。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领导有关加强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的指示精神,切实做好我市燃气安全生产工作,杜绝类似“8·30”液化石油气及启东“12·31”煤气爆炸事故的发生,我局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并多次召开了市区各燃气企业负责人会议,全面部署近期燃气安全管理工作。为确保供气安全,我局于近期正在进行全面专项整治工作并已和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开展执法检查。

  二、切实加强燃气安全监管。做好全市燃气专业规划和瓶装燃气供应站点规划的编制及组织实施,认真贯彻执行《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结合本地实际,以安全目标管理、安全大检查、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与演练等为抓手强化燃气安全监管,从基础设施的运营维护、检查评估、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建设等方面全面排查隐患,及时落实整改,确保社会公共安全。重点针对我市液化石油气市场较为混乱情况,开展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加大行政执法力度,规范液化石油气经营市场。

  三、进一步严格程序,抓好燃气行政许可工作。按照“规范、高效、廉洁”的要求把好市场准入关,严格加强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授予、资质管理、瓶装燃气经营许可、瓶装燃气供应许可、燃气设施改动审批等燃气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核发证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抓好燃气工程项目备案验收的审查工作,从相关审批手续的完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资质,是否履行了职责,以及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确保燃气工程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