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南通市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07-11-06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了切实做好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加强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市政府决定建立南通市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蓝绍敏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缪三义  市政府副秘书长
       
      周洪生  银监会南通监管分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成  员:徐仁祥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乃华  市发改委副主任

      施新协  市经贸委副主任,乡镇企业局、中小企业局局长

      张武林  市公安局副局长

      辛鸿堂  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

      徐  琳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  铭  市建设局副局长

      范袁斌  市农业局副局长

      邵涌泉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周  永  南通工商局副局长

      徐  峰  市中级法院副院长

      周剑浩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陈晓鸣  人行南通市中心支行纪委书记

      胡  宏  银监会南通监管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胡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银监会南通监管分局内。

 

二○○七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