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南通市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了切实做好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加强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市政府决定建立南通市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蓝绍敏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缪三义 市政府副秘书长
周洪生 银监会南通监管分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成 员:徐仁祥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乃华 市发改委副主任
施新协 市经贸委副主任,乡镇企业局、中小企业局局长
张武林 市公安局副局长
辛鸿堂 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
徐 琳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 铭 市建设局副局长
范袁斌 市农业局副局长
邵涌泉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周 永 南通工商局副局长
徐 峰 市中级法院副院长
周剑浩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陈晓鸣 人行南通市中心支行纪委书记
胡 宏 银监会南通监管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胡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银监会南通监管分局内。
二○○七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