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进入冬季以来,全国连续发生多起“三合一”场所(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火灾事故,造成严重人员伤亡。10月21日,福建省莆田市飞达鞋面加工作坊发生特别重大火灾,造成37人死亡、19人受伤。10月23日,苏州吴江市横扇镇羊毛衫经营门面房发生较大火灾,造成8人死亡。为深刻吸取惨痛教训,全省自11月1日起至明年的1月31日,将集中开展“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整治行动。现根据市政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就进一步加强“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强化宣传,进一步增强整治“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近几年来,随着我市第三产业和个体私营经济迅速发展,纺织、服装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增多,城镇化进程加快和集贸市场大量增加,加上沿街店铺大量建设,一些家纺产业集中区、商场市场周边地区集生产、生活、储存于一体的“三合一”建筑大量产生,因其整改牵涉因素多、整改难度大,我市一些地区还没有从根本上铲除“三合一”火灾隐患,甚至处于“边整边冒”的状况,一些地区回潮现象突出,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人员严重伤亡。各地政府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宣传,发动基层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和村、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广泛宣传“三合一”场所的火灾危害性和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宣传消防安全常识和火场逃生自救技能,曝光火灾隐患,增强群众消防安全素质和单位的自身消防安全管理水平。要完善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受理、查处、反馈制度,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引导和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三合一”场所的从业人员积极举报火灾隐患,参与整治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坚定目标,严格标准,切实将各项整治措施落到实处
一要彻底清查,真正摸清底数。各级政府要组织力量对辖区进行全面的拉网式清查摸底。特色产业集中、商场市场、个体加工和个私企业较多的地区,要逐村、逐户、逐街、逐店进行过堂,切实将本地的“三合一”场所查清查实。检查时要逐一登记每个场所的建筑情况、人员住宿情况、生产经营性质和消防安全状况,分类建账,务求一个不漏、全部见底,为整治打下坚实的工作基础。各级政府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责,把本地区“三合一”场所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全面排查出来。
二要加强指导,分类落实整改措施。对设置在生产、储存、经营、使用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物品的建筑,耐火等级为三级及三级以下的建筑,厂房和仓库、商场市场、地下建筑内的“三合一”场所,必须将所有住宿人员全部搬出,拒绝搬出的,要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对于建筑层数超过3层或建筑高度大于9米、每个防火单元建筑面积超过300平方米、住宿人数超过6人的场所,必须严格实行防火分隔、增设疏散设施,不能达到要求的,不得设置人员住宿场所。要逐户上门指导,提供技术咨询,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要明确分工,分片包干,严格验收,坚持整治合格一个,组织验收一个,投入生产经营一个,坚决杜绝敷衍了事走过场或弄虚作假现象。
三要严格执法,严肃查处“三合一”消防违法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凡逾期不改或经整治仍达不到基本消防安全要求、危及人中生命安全的,一律坚决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凡属于生产型“三合一”的场所,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有其他消防违法行为的,要坚持发现一处、严肃查处一处。“三合一”场所涉及无照经营的,工商行政部门要依法予以查处取缔;“三合一”场所涉及违法违章搭建、违法改变使用性质的,国土、规划、建设、城管等有关部门,要依法拆除和查处;对“三合一”场所中涉及危险化学品的违法行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大力查处。对在整治过程中不配合支持整改工作、干扰监督人员执法的,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对于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依法追究有关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三、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治责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一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真抓实干。这次“三合一”场所集中整治正值年底,各项工作任务十分繁重,整治时间短、任务重、标准高、要求严,各地一定要克服厌战情绪,力戒麻痹思想,迎难而上,狠抓工作部署和措施的落实,做到咬定目标不放松,不达目标不罢休。要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创新工作举措,打破思想束缚,破除利益驱动,坚持求真务实、务求实效。
二要明确整治责任,强化考核。各地要充分发挥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作用,分解“三合一”专项整治责任,形成政府领导、部门协作、消防监督指导、单位和业主自抓的工作局面。要督促“三合一”场所及类似场所在整治过程中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要明确各基层政府、基层组织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建立县、乡、村三级组织领导网络,落实必要的人员、经费和政策保障。对“三合一”场所排查不彻底、整治措施不得力、成效不明显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对因渎职、失职造成已经纳入整治的“三合一”场所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要坚决依法对有关单位领导和责任人员实施责任倒查。
三要健全监管网络,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各地要组织对已经整改的“三合一”场所进行回访,严防“回潮”。要发挥乡镇(街道)、企管站、安监站、城管队等基层单位和治保会、流动人口管理办等组织的作用,开展对“三合一”场所的群防群治。要结合各类“三合一”场所的产业特点和历史成因,责成有关单位建设员工集体宿舍、农民工公寓,实行以集中居住、集中服务、集中管理为内容的集宿管理。通过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建立和完善整治工作长效机制。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