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市各人民团体,市各直属单位:
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将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红十字会《关于开展“博爱在南通,人道万人捐”活动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开展博爱在南通人道万人捐活动的意见
(市委宣传部 市文明办 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市总工会 团市委 市妇联 市红十字会)
南通市红十字人道救助基金建于1995年。十多年来,全市共募集救助款1000余万元,调拨、募集、分发救助物资价值5000余万元。市红十字会参加了市政府送温暖工程、“三下乡活动”,开展了“红十字博爱送万家”活动,为我市灾民、农村特困户、城市低保对象、孤儿、麻风病人等弱势群体送去了党和政府的温暖。2007年是南通市红十字会成立八十周年,为充分发挥红十字会在政府人道救助领域的助手作用,决定以纪念南通市红十字会建会八十周年为契机,自2007年起连续5年,每年5月开展“博爱在南通,人道万人捐”大型公益活动,为市红十字人道救助基金募集捐款,进一步增强我市红十字会的救助实力,更多地为弱势群体提供帮助。现就开展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通过募集救助基金和开展博爱助学、博爱助医、博爱助困、博爱救灾等活动,进一步增强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扶贫济困、博爱助人的意识,伸出友爱之手,献出关爱之心,为构建和谐南通作出贡献。
二、目标任务
每年募集红十字人道救助基金300万元以上。募捐款用于开展以下活动:救助部分贫困家庭大学生;救助部分接受骨髓移植治疗的白血病患者;配合政府开展“送温暖工程”和“三下乡活动”;开展“红十字博爱送万家”活动,慰问一批贫困家庭;对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的困难群众提供帮助。
三、参与对象
活动的主要参加对象为机关、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群团组织、驻通各单位(含部队)。倡导各企业、其他事业单位和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博爱在南通,人道万人捐”活动。
四、活动要求
(一)开展“博爱在南通,人道万人捐”活动有利于弘扬扶贫济困、团结互助、无私奉献的良好风尚,有利于和谐南通建设,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重视这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制订方案,组织好募捐活动。各级机关、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群团组织以及驻通各单位(含部队)要发挥示范作用,积极开展奉献一日收入活动。各级红十字组织要在活动中发挥主导作用,动员广大会员积极参加奉献一日收入交一次特殊会费活动。
(三)各地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各新闻单位要与红十字会组织紧密配合,扎实做好舆论宣传,在5月8日世界红十字日前后,掀起活动高潮。各地要及时发现、总结、宣传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激发全社会参与公益募捐活动的热情。
(四)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向红十字事业捐款的,可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时准予扣除。税务部门和红十字会要热情帮助捐赠单位和个人办理相关手续,维护捐赠者合法权益。
(五)各级红十字会在募捐工作中要严格遵守有关募捐的法律法规,加强管理,设立专户,统一使用财政部门制发的捐赠收据,完备手续,规范操作,严格财务管理,及时向媒体公布捐赠情况,主动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六)市直各部门、各单位以及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募捐款请于5月底前缴至市红十字会;各县(市)区部门和单位的募捐款于5月底前缴至同级红十字会。对捐款1万元以上的单位和1000元以上的个人,市红十字会将颁发荣誉证书。
市红十字会随时接受社会各界的捐赠。开户银行:江苏银行南通分行崇川支行;开户名称:南通市红十字会;银行帐号:8901 1015 2010 1001 4999-1771。捐款热线:85053655、85053656;单位地址:南通市青年中路109号(南通市卫生局大楼52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