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关于严格控制公务宴请活动的规定》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06-12-01 累计次数: 字体:[ ]
 

通办发[2006]1号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市各人民团体,市各直属单位:
  最近,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严格控制公务宴请活动的规定》(苏办发[2005]39号文件,以下简称《规定》)。
这是贯彻从严治党、从严治政方针,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制度。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现就认真贯彻执行《规定》通知如下:

  一、认真抓好《规定》的学习教育,做到令行禁止。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正在开展的“清廉过年,从我做起”的主题教育活动,抓好《规定》的传达学习和宣传教育活动,明确《规定》出台的目的、意义以及《规定》的具体要求,做到令行禁止。
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各单位“一把手”要以身作则、模范遵守《规定》,同时,要把制止党政机关干部工作日午间饮酒和规范公款接待用餐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转变机关作风的重要内容,常抓不懈。

  二、按照务实、从严原则,制定贯彻落实《规定》的具体措施。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有利公务、节俭实在、杜绝浪费的原则,结合实际制定完善公务接待用餐标准、陪餐人数和次数、费用报支审批等规章制度。同时,要注意探索标本兼治的有效措施,建立长效机制。纪检监察机关要根据《规定》精神,制定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办法。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规定》的行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加强对《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认真受理群众举报,依纪依规查处违反《规定》的问题。要把贯彻落实《规定》的情况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纳入机关作风建设和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