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06年度各县(市)区民营经济发展相关目标任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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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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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政办发〔2006〕2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全市民营经济发展组织推进力度,加快争创江苏民营经济第一大市进程,努力实现民营经济在高起点上的新跨越,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2006年度各县(市)、区民营经济发展相关目标任务下达给你们。各地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迅速分解落实任务,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全面完成今年民营经济发展各项目标任务,为实现“十一五”首战必胜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六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