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全面启动我市人民防空实施防空防灾相结合的“两防一体化”工作,积极推进人防专业队伍和设备设施参与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根据省编委《关于省和省辖市两级人民防空办公室增挂“民防局”牌子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增挂“南通市民防局”牌子。
二○○六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