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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2006-10-21 累计次数: 字体:[ ]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全市实施公务员法领导小组的通知(通办发〔2006〕47号)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实施公务员法工作会议精神,做好全市公务员法的实施工作,加强对全市实施公务员法的组织领导、统筹规划和协调,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全市实施公务员法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组长:蓝绍敏(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副组长:郭腊军(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成员:殷雄(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李水林(市人事局局长)、徐仁祥(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张辉(市委组织部副处级组织员)、丁健(市人事局副局长)、陆国强(市编办主任助理)、卢斌(市财政局副局长)、殷蓓(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协调小组,李水林任组长,丁健、张辉任副组长,工作协调小组成员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有关职能处室负责人担任。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横港沙整治开发前期研究论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通政办发〔2006〕99号)    为加快推进横港沙整治开发,市政府决定建立横港沙整治开发前期研究论证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组长:徐辉(副市长);副组长:沈红星(市政府副秘书长)、江治学(市发改委主任、市沿江办主任)、严君毓(市水利局局长)、施伯香(市港务局局长);成员:李吉平(市发改委副主任)、顾宗瑜(市财政局副局长)、马啸平(市规划局副局长)、王开亮(市交通局副局长)、刘平(市水利局副局长)、谢晓军(市环保局副局长)、茅正平(市港务局副局长)、王秀峰(南通海事局局长)、李玲(通州市委常委、副市长)、朱桂华(港闸区副区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由施伯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茅正平、李吉平、刘平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市港务局内。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南通市国家大型商品粮优质水稻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领导小组的通知(通政办发〔2006〕101号)为加强对我市国家大型商品粮优质水稻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组织领导,大力推进我市商品粮基地建设,切实提高我市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市政府决定建立南通市国家大型商品粮优质水稻生产基地建设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组  长:张庆平(副市长);副组长:沈红星(市政府副秘书长)、王筱融(市发改委副主任);成员:潘新(市农业、林业局局长)、陈宏(市水利局副局长)、顾宗瑜(市财政局副局长)、王志坚  (市审计局纪检组组长)、朱瑞琴(市农业资源开发局局长)、徐建文(市粮食局副局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项目组织实施和建设管理的具体工作,由王筱融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市发改委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