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表彰“十五”期间全市农村改水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来源: 发布时间:2006-07-10 累计次数: 字体:[ ]

通政发〔2006〕4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十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市农村改水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全市农村自来水普及率由“九五”期末的78.32%上升到2005年底的98%,圆满地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农村改水攻坚任务。为鼓励先进,市政府决定对在“十五”期间为农村改水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南通市水利局等40个先进集体和曹淞云等75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再立新功。
  附件:1.南通市“十五”期间农村改水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2.南通市“十五”期间农村改水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二○○六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