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
市统计局、市发改委《关于开展以县为单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监测统计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开展以县为单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监测统计工作的实施意见
(市统计局 市发改委 2006年9月)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以县为单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监测统计工作,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统计局等部门〈关于开展以县为单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监测统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办〔2006〕2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大宣传,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县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监测统计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步伐,对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动城乡协调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开展以县为单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监测统计工作,用具体的指标数据来量化全面小康进程,充分展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成就,提示存在问题和差距,寻求加快推进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步伐的方法,从而促进各地更加注重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开展以县为单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监测统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及这项工作对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践的引导和促进作用,切实增强做好县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监测统计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各新闻单位要根据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工作的部署和工作进程的要求,积极主动开展宣传报导,大力营造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浓烈氛围。
二、突出重点,狠抓关键,全面推进县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监测统计工作
“十一五”时期是我市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是我市新世纪发展中承前启后的关键时期。这一时期,我市将完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任务,加快朝着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战略目标迈进,实现南通经济社会发展的全面腾飞。对照省制定的县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计监测体系中各项指标的目标值,2005年,各县(市)都有部分指标已达到目标值,但达标的数量和实现的程度在县(市)间还存在较大的差距,部分指标与目标值差距较大。因此,各地要认真进行排查,突出重点,狠抓薄弱环节。在县级小康监测统计的25个指标中,百户家庭电脑拥有量、森林覆盖率和城市绿化覆盖率、城市化水平四个指标,六县(市)2005年的实现值与目标值差距都较大,各县(市)都要给予高度重视;居民文教娱乐服务支出占家庭消费支出比重,如皋、通州、海门三市要给予高度重视;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如皋、海门、启东三市要给予高度重视;二、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海安、如东、启东三县(市)要给予高度重视;城镇人均拥有道路面积,启东市要引起足够重视;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海安、如皋、如东三县(市)要给予高度重视。
鉴于省制定的县级小康部分指标目标值与市级小康目标值存在差异,为确保我市在县级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全市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结合各县(市)的实际情况,对县级小康两个指标的目标值作适当的调整:一是城市化水平海安、如皋、如东由45%调整为50%,通州、海门、启东由45%调整为52%;二是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各县(市)均由1%调整为1.3%。各县(市)要结合本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现状,对小康监测体系中的25个指标,定期进行跟踪对比分析。在测算过程中,对城市化水平和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两个指标要对照我市确定的标准进行分析监测,对已达标但有可能出现反复的指标,各地要加大监控的力度,对未达标的指标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有力措施,力争在自定年份内全面实现小康。
三、加强领导,密切合作,努力提高县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监测统计工作的组织程度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监测是一项全局性工作,涉及面很广,质量要求和时效性要求都比较高。为切实做好我市县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监测统计工作,全市将建立由统计、发改、财政、科技、教育、卫生、建设、劳动保障、民政、农林、环保等单位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各县(市)也要相应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负责本地的监测统计工作。加强政府综合统计与部门统计之间的合作与沟通,实现信息互通、形成合力,在提高统计资料质量和规范资料公布方式的基础上建立数据资源共享机制。统计部门要强化对有关部门的业务指导,负责协调有关调查制度的贯彻落实,定期召集各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切实做好全面小康数据的审定、评估和信息发布工作。其它主管部门要明确一名领导分管该项工作,并指定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这项工作。各级主管部门在向其上级主管部门上报有关小康指标数据前,要及时将有关小康指标数据向政府综合统计部门提供。市级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各县(市)相关数据的审核、认定工作,并根据统计部门的要求及时将小康监测资料报市统计局。
针对目前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计监测力量薄弱和部分县级小康指标缺乏统计资料的实际情况,各级各部门要大力加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监测统计基础建设,充实专门的调查人员,增加适当的调查经费,保证小康监测统计各项基础数据和加工资料的顺利取得。同时,我市将制定相应的督查和考核办法,按照《统计法》的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在统计数据上的弄虚作假行为,确保监测统计结果真实地反映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