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调整第一届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通政发〔2004〕6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对第一届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人员如下:
蓝绍敏(市委常委、副市长)、周跃华(市政府副秘书长)、陈西(市房管局局长)、丁友明(市财政局副局长)、纪进(市审计局局长)、张新华(市纪委常委、市监察局副局长)、朱淑娟(市总工会副主席)、姚军(中国人民银行南通市中心支行行长)、王淦祥(市政协城建法制委主任)、吴峰(建行城东支行行长、市人大代表)、冯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殷嘉萍(中国人民银行南通市中心支行货币信贷与统计科副科长)、秦晓杰(南通医学院监察处处长)、王维生(南通港务局行政卫生处副主任科员)、侯海宁(南通天生港发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陶坤山(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公司党委副书记)、张云(江苏大生集团有限公司工会主席)、姚志辉(南通醋酸纤维有限公司翻译)、曹雨林(南通中远船厂职工代表)、张佳生(海安县副县长)、葛夕芳(如皋市副市长)、陈建华(如东县副县长)、曹建平(通州市副市长)、黄汉忠(海门市委常委、副市长)、陆卫东(启东市副市长)。
二○○四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