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表彰“十五”期间全市统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来源: 发布时间:2006-03-27 累计次数: 字体:[ ]

通政发〔2006〕2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十五”期间,我市各级统计部门和广大统计工作者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不断深化统计改革,强化统计基础建设,积极发挥统计信息、咨询、服务和监督职能,为全市跨越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了发扬成绩,鼓励先进,市政府决定对海安县海安镇统计办公室等30个先进集体和邓木林等70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市政府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再接再厉,锐意进取,再创佳绩。全市各级统计部门要进一步弘扬争先创优精神,大力推进统计改革和建设,为“十一五”期间南通跨越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实现全面腾飞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南通市“十五”期间统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六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