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切实加强对企业上市工作的组织领导,推动和扶持我市资本市场的发展,不断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市政府决定建立南通市企业上市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职能
1.研究制订全市企业上市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2.交流分析全市企业资本经营及上市形势,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并组织实施;
3.讨论决定并协调落实对上市企业和拟上市企业的鼓励和扶持措施;
4.督促检查各地、各部门企业上市的计划制订和完成情况。
二、联席会议组织形式
市企业上市联席会议由分管副市长主持。
联席会议成员由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区分管领导组成。
联席会议设立南通市企业上市工作办公室,由市发改委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市发改委内(电话:85215782,传真:85098892)。
三、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1.会议议题确定。联席会议召开前,由市上市办与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会商后,提出会议议题,经联席会议召集人审定后,提交联席会议讨论审议。
2.会议的召集。市企业上市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和进展情况,可临时决定召开。联席会议商定的主要意见可形成纪要印发。
3.议定事项的落实。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及时向市上市办提供企业上市工作的计划安排、实施方案、动态信息及需提交联席会议研究协调的事项等;应根据职责分工,及时组织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并将实施情况及时反馈给市上市办。市上市办应加强跟踪督办。
4.建立联络员制度。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确定一名联络员,市上市办原则上每两个月召开一次联络员会议,视情况需要可临时增加,主要是通报进展情况和工作信息,拟定联席会议议题并协调有关事项等。
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因人事变动需调整增补人员,应及时告知市上市办。
附件:南通市企业上市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二○○六年十一月十五日
附件:
南通市企业上市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集人:蓝绍敏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成 员:缪三义 市政府副秘书长
江治学 市发改委主任
蔡惠忠 市经贸委主任
徐守铭 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局长
施建中 市财政局局长
董菊卉 市国土局局长
陈其林 市环保局党组书记
羌 强 市外经贸局局长
陈 西 市房管局局长
李桂顺 市国资委主任
杨永康 南通工商局局长
凌曙明 市国税局局长
陈茂锋 市地税局局长
奚 强 南通海关关长
姚 军 中国人民银行南通市中心支行行长
张乃华 市发改委副主任
周宗泉 海安县副县长
黄 成 如皋市委常委、副市长
单晓鸣 如东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
顾 华 通州市副市长
黄汉忠 海门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陆卫东 启东市委常委、副市长
刘 洪 崇川区副区长
朱桂华 港闸区副区长
严 宪 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