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南通市企业上市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06-12-01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切实加强对企业上市工作的组织领导,推动和扶持我市资本市场的发展,不断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市政府决定建立南通市企业上市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职能

  1.研究制订全市企业上市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2.交流分析全市企业资本经营及上市形势,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并组织实施;

  3.讨论决定并协调落实对上市企业和拟上市企业的鼓励和扶持措施;

  4.督促检查各地、各部门企业上市的计划制订和完成情况。

  二、联席会议组织形式

  市企业上市联席会议由分管副市长主持。

  联席会议成员由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区分管领导组成。

  联席会议设立南通市企业上市工作办公室,由市发改委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市发改委内(电话:85215782,传真:85098892)。

  三、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1.会议议题确定。联席会议召开前,由市上市办与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会商后,提出会议议题,经联席会议召集人审定后,提交联席会议讨论审议。

  2.会议的召集。市企业上市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和进展情况,可临时决定召开。联席会议商定的主要意见可形成纪要印发。

  3.议定事项的落实。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及时向市上市办提供企业上市工作的计划安排、实施方案、动态信息及需提交联席会议研究协调的事项等;应根据职责分工,及时组织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并将实施情况及时反馈给市上市办。市上市办应加强跟踪督办。

  4.建立联络员制度。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确定一名联络员,市上市办原则上每两个月召开一次联络员会议,视情况需要可临时增加,主要是通报进展情况和工作信息,拟定联席会议议题并协调有关事项等。

  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因人事变动需调整增补人员,应及时告知市上市办。

  附件:南通市企业上市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二○○六年十一月十五日

 
附件:

  南通市企业上市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集人:蓝绍敏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成  员:缪三义  市政府副秘书长
       
      江治学  市发改委主任
       
      蔡惠忠  市经贸委主任
       
      徐守铭  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局长
       
      施建中  市财政局局长
       
      董菊卉  市国土局局长

      陈其林  市环保局党组书记

      羌  强  市外经贸局局长

      陈  西  市房管局局长

      李桂顺  市国资委主任

      杨永康  南通工商局局长

      凌曙明  市国税局局长

      陈茂锋  市地税局局长

      奚  强  南通海关关长

      姚  军  中国人民银行南通市中心支行行长

      张乃华  市发改委副主任

      周宗泉  海安县副县长

      黄  成  如皋市委常委、副市长

      单晓鸣  如东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

      顾  华  通州市副市长

      黄汉忠  海门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陆卫东  启东市委常委、副市长

      刘  洪  崇川区副区长

      朱桂华  港闸区副区长

      严  宪  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