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委党史办市地方志办关于南通市2006~2010年史志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07-01-05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市各人民团体,市各直属单位:

  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将市委党史办、市地方志办制订的《南通市2006~2010年史志事业发展规划》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通市2006~2010年史志事业发展规划

(市委党史办  市地方志办  2006年10月9日)

   
  为全面推动我市史志事业的发展,适应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要求,充分发挥史志资政育人的功能,加快文化大市建设步伐,现结合我市史志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

  (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史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省委办公厅转发省委党史工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党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05〕31号),实事求是,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编好党史、地方史志和年鉴、期刊,发挥存史、资政、育人的社会功能,更好地为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

  (二)切实做好新时期史志工作,重点抓好建国后南通地方党史资料的征编和南通地方志的续修工作。

  (三)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树立精品意识,编纂出版史志书籍,多出史志成果。通过对史志的研究,深化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广泛深入地开展革命传统和爱国爱家乡教育,为建设和谐南通作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

  根据上级史志部门的规划和部署以及我市史志工作的实际,2006~2010年我市史志工作的目标是:基本完成地方党史二卷本(1949~1978年)、《南通市志》(1983~2005年)的编纂出版工作,同时编纂出版相关资料丛书,力争使我市史志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一) 党史工作的主要任务

  2006~2010年,全市党史工作将着力开展党史资料的征集编写,特别是抓住建国后党史二卷本的编写;同时,要在党史研究、教育、宣传等方面探索新的途径,开创新的思路,取得更大成绩。

  1.做好党史资料的征集编写工作。完成建国后党史二卷本的编写、征求意见、修改等工作,并争取公开出版;继续征集社会主义时期党史专题资料,指导相关单位专业史的编写,推动有条件的部门和单位将专业史公开或内部出版发行;继续征集回忆文章,对南通地方党史资料进行抢救性征集,力争出版一至两部回忆录或个人回忆、纪念文集;继续做好建国前党史资料的征编工作。

  2.发挥党史资政育人功能,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部署,围绕重大历史事件和纪念日,开展纪念宣传活动;利用大众传媒,让党史宣传教育进机关、部队、学校、社区、企业和农村,力求多渠道、多形式对全市人民,尤其是广大青少年开展党史宣传教育,推动党史成果的转化;建立和维护好党史宣传教育网站(网页);协助做好革命纪念馆的筹建工作。

  3.协助市委、市政府审读、审查革命史题材的文艺作品、纪念设施以及布展陈列。

  (二)方志、年鉴工作的主要任务

  2006~2010年,全市志鉴工作将根据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的要求和省、市续修地方志工作规划,普遍开展续修市志、续修县(市)志工作,指导县(市)区志、部门志、乡镇志的编纂和审定工作。

  1.完成《南通市志》(1983~2005年)的征集、编纂、评审、修改等工作,并争取公开出版。

  2.完成《南通市志》的补正工作,出版《南通市志》(外编)。

  3.完成《五山志》的征集、编纂、出版及发行。

  4.逐年编纂出版《南通年鉴》。

  5.办好南通方志馆,组织开展读志用志工作。

  (三)加强理论研究,办好史志期刊

  1.加强理论研讨和学术交流工作,分析、研究史志工作中的新理论、新方法、新经验,认真探讨史志征编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

  2.开展课题研究,做好咨询服务工作。开发利用地情资料,围绕本地三个文明建设的实际,选择若干课题,组织力量攻关,形成有较高质量的成果,努力拓展史志工作为现实服务、为中心工作服务的新领域。

  3.继续办好《南通今古》、《南通史志》。坚持办刊方针,唱好主旋律,强化主题意识和计划意识,提高刊物质量,使《南通今古》成为我市先进文化的一种优秀载体。

  三、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史志工作力量。史志工作是党和政府工作中的组成部分,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将史志工作纳入到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做到领导、机构、经费、队伍、条件等五个方面到位。要按照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配备好各级史志机构的领导班子,保持史志工作机构和专业队伍的相对稳定。要定期听取史志工作情况汇报并帮助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市级机关各部门和乡镇(街道)要明确史志工作联络员,可由部门的办公室主任、乡镇(街道)党委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或党政办公室主任兼任,使基层史志工作真正有人抓、有人管。

  (二)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合格、业务过硬、结构合理的专业队伍。各级史志机构要组织全体史志工作者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思想和业务素质。坚持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牢固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始终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史志工作的正确方向。加强团结,无私奉献,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优化史志队伍的文化结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为年轻优秀人才的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注意发挥熟悉地情、精通业务、热心史志事业老同志的作用,共同搞好史志工作。

  (三)加大资金投入,为编史修志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各级政府要增加对史志事业的投入,为革命纪念馆、地情资料库、方志馆的建设和编史修志手段的现代化建设提供资金保障。编史修志和编纂年鉴的费用要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保证史志工作的正常运转。要关心和改善史志工作人员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为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创造性,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物质保证。

  四、对县(市)区史志规划工作的要求

  各县(市)区史志工作要从本地实际出发,根据本地党委、政府和省、市史志部门的部署和要求,及时制定本地2006~2010年史志工作规划,明确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和落实措施,使史志的征集、编纂、研究、宣传等各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