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水利局关于全市2007年度冬春水利建设意见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06-12-11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水利局《关于全市2007年度冬春水利建设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关于全市2007年度冬春水利建设的意见

(市水利局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高农村防汛抗旱减灾的能力,提升农村发展、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的保障水平,根据农村水利建设的新目标和新任务,现就2007年度全市农村水利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和城乡统筹的发展思路为指导,以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为目标,根据市政府关于农村新五件实事工程实施方案,从农村最紧迫、农民最需要的事情做起,加大政府财政投入,强化工程建设管理,努力推进全市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升、农村生态环境改善和农民收入提高。

  二、目标任务

  (一)县乡以上河道疏浚。疏浚土方2293万立方米,配套小沟以上建筑物3540座,新建防渗渠道205公里,改造中低产田10万亩,治理水土流失9平方公里。

  (二)村庄河塘整治。清淤土方1798万立方米,重点推进374个行政村。

  三、工作重点

  (一)加大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力度。各地要严格按照市政府下达的农村河道疏浚整治计划和农村新五件实事工程实施方案,抓好农村河道疏浚整治任务的落实。根据《南通市县乡河道疏浚整治规划》编制好县乡河道疏浚年度计划,以骨干河道疏浚复标为重点,带动面上农村水利建设,进一步提高农村河道引排能力和水资源供给保障能力。按照水底清、水面洁、两岸绿、水系通畅的标准实施村庄河塘疏浚整治。采取重点村形式推进,集中对重点村居住比较集中、淤积严重、污染突出和关系水系沟通的河塘进行重点疏浚整治,同时切实落实农村河道长效管理工作。

  (二)切实做好农业节水灌溉建设。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批复要求,认真组织灌区改造和节水灌溉项目建设,规范管理,按期施工,加大水利科技创新力度,突出节水示范推广应用,努力提高节水整体效益。

  (三)认真实施农村圩区治理建设。按照省、市规划和年度计划任务,加大里下河圩区治理力度,突出控制建筑物的更新改造,进一步提高圩区防洪排涝标准。

  (四)抓好农村安全饮水和“民办公助”项目。各地要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组织实施的小型农田水利“民办公助”项目和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已确定的项目要切实做好实施方案编制和工程的组织实施。

  (五)全面完成市级小康示范村水利建设任务。围绕“水清、面洁、岸绿”,全面推进小康示范村水利建设,确保年内完成全部建设任务。

  四、工作措施

  (一)明确工作职责。县(市)、区政府是农村水利建设的责任主体,重点要抓好地方年度农村河道疏浚实施计划制定、任务完成、配套资金到位、工程质量监管和长效机制建立等工作。市水利部门要认真抓好计划编制工作,落实年度工程任务,加强技术指导和工作督查,重点是农村河道疏浚任务的完成情况;市财政部门要落实扶持政策,加大投入力度,并重点对各地财政专户资金的到位和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确保配套资金足额到位,并全部用于农村河道疏浚补助。

  (二)建立财政专户。各地要继续设立农村河道疏浚整治财政资金专户,实行省市县三级财政补助资金封闭运行,专款专用。市县乡河道疏浚工程,本年度市级财政补助资金将实行按土方定额补助的办法,具体补助标准为:市级河道4.5元/方,县级河道1.3元/方,乡级河道0.5元/方;村庄河道疏浚整治工程,市将对各县(市)进行考核评比,实行以奖代补。各县(市)县级农村河道疏浚整治专项资金:海安、如皋、如东三县(市)1200万元以上;通州、海门、启东三市1500万元以上。

  (三)强化建设管理。要认真做好项目计划申报和前期各项准备工作;严格建设管理程序,落实项目法人制、工程招标制、建设监理制和施工承包合同制。对河床土方50万方以上或省市补助资金在100万元以上的河道必须到南通市组织招投标,县级河道要全部实行监理制度,乡村级河道积极推行监理制度;严格落实省、市有关项目建设资金管理规定,各级财政补助资金要专户管理,专账核算,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严格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实行项目公示制度和廉政合同制度,统一施工合同文本格式;严格竣工验收,切实做好建档立案工作。

  (四)实行奖惩机制。市政府对2007年度农村水利建设实行百分制考核,市水利、财政、监察等部门组成工作小组,采取实地检查抽测,查阅工程建设档案资料,结合平时上报建设进度等办法进行考核。95分(含)以上的按计划全额补助;90~95分的补助90%;80~90分的按其实际完成工程量核定补助,同时补助标准下浮20%,并取消其参与全市农村工作先进单位的评比资格;对县(市)村庄河塘整治进行考核评比,市补工程款实行以奖代补办法,根据完成工程量、资金筹集,重点是“一事一议”筹资情况,以及推进形式、长效管理等,评选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分别予以50万元、40万元、30万元奖励。(市对县(市)村新河塘整治考核办法另行下发)

  附件:1.南通市2007年度农村河道疏浚目标计划汇总表

     2.南通市2007年度农村河道疏浚资金筹集计划表

     3.南通市2007年度农村水利建设百分制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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