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命名2003~2005年度南通市社区建设示范街道(镇)、社区的决定
来源: 发布时间:2006-02-09 累计次数: 字体:[ ]

通政发〔2006〕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近几年来,全市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0〕23号)、民政部等六部委《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民发〔2005〕139号)及省、市关于加快推进社区建设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广泛深入开展创建社区建设示范街道(镇)、社区活动。特别是2003年以来,各地按照“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总体要求,大力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涌现出又一批领导有力、机构健全、服务功能完备、治安良好、文化繁荣、环境优美、设施配套的社区建设示范街道(镇)、社区。在各地自查、申报的基础上,市社区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全市2003~2005年度创建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工作进行了检查验收和评比,崇川区和平桥街道等10个街道(镇)符合“社区建设示范街道(镇)”标准,崇川区和平桥街道百花苑社区等31个社区符合“社区建设示范社区”标准,现予命名并通报表彰。
  市政府希望被命名的社区建设示范街道(镇)、社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充分发挥示范作用,推动社区建设再上新台阶。全市各地要以先进示范单位为榜样,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扎实工作,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不断提升全市社区建设水平,努力创造我市社区建设的新经验、新特色,为实现南通跨越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全面腾飞作出新贡献。
  附件:1.  2003~2005年度南通市社区建设示范街道(镇)名单
     2.  2003~2005年度南通市社区建设示范社区名单

 

二○○六年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