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国土局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市区耕地“占补平衡”资金筹集和结算工作意见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06-02-14 累计次数: 字体:[ ]

通政办发〔2006〕7号

崇川、港闸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国土资源局、财政局《关于做好市区耕地“占补平衡”资金筹集和结算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