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干〔2005〕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接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江治学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通人发〔2005〕3号),南通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 任命江治学同志为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任命顾绮同志为南通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免去张有珩同志南通市旅游局局长职务。
二○○五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