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县(市)工业经济“争先创优”竞赛活动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05-01-17 累计次数: 字体:[ ]

通政办发〔2005〕3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县(市)工业经济组织程度,大力营造赶超争先的氛围,推动县域经济快速发展,市政府决定开展县(市)工业经济“争先创优”竞赛活动。
市政府希望各县(市)高度重视此项活动,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宣传发动,制订实施方案;市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和改进对工业经济的指导和服务,确保竞赛活动取得实效。
  附件:2005年度县(市)工业经济“争先创优”竞赛办法

 

二○○五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