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李振冲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通政干〔2005〕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任命李振冲同志为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南通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顾中华同志为南通市体育局副局长;
任命仇亦文同志为南通市旅游局副局长;
任命陆建新同志为南通市铁路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南通市乡镇企业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任命于志祥同志为南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助理(副处级),免去其南通市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助理职务;
任命刘建国同志为南通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助理调研员,免去其南通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助理调研员职务;
任命葛炳生同志为南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助理调研员,免去其南通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助理调研员职务。
二○○五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