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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安委会全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05-07-25
累计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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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政办发〔2005〕7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安委会《全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