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菜单
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改委等部门关于在市区开发区内建设企业务工人员配套生活用房实施意见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05-10-08
累计次数:
次
字体:[
大
中
小
]
通政办发〔2005〕97号
崇川区、港闸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市发改委等部门《关于在市区开发区内建设企业务工人员配套生活用房的实施意见》经过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五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