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5年度南通市工业园区(集中区)集聚发展竞赛办法和重要工业企业“三比三争”竞赛办法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05-05-31 累计次数: 字体:[ ]

通政办发〔2005〕5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做大做强工业园区和重点企业,保持我市工业经济发展的良好态势,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05年度南通市工业园区(集中区)集聚发展竞赛办法》和《2005年度南通市重点工业企业“三比三争”竞赛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05年度南通市工业园区(集中区)集聚发展竞赛办法
  一、竞赛范围
  各县(市)、区年营业收入超5亿元的工业园区(集中区)。

  二、竞赛内容
  工业园区(集中区)集聚发展竞赛要体现加快发展、有效发展和集约发展的指导思想,主要考核营业收入总额、营业收入增幅、固定资产投入工作量、土地投资强度、土地实际产出、本地入库税收总额和本地入库税收增幅等七项指标。

  三、考核奖励
  (一)七项指标综合排名后确定前20名。其中从年营业收入总额50亿元以上的工业园区(集中区)中评选出一等奖2名,各奖励4万元;从年营业收入总额20亿元以上的工业园区(集中区)中评选出二等奖8名,各奖励3万元;其余工业园区(集中区)为三等奖,各奖励1万元。
  (二)为了鼓励生态工业园区(集中区)的发展,对通过生态工业园区(集中区)验收的工业园区(集中区),各奖励5万元。
  (三)奖励对象为园区经营班子。

  四、其他事项
  (一)工业园区(集中区)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取消评比资格。
  (二)上述奖项不重复计奖,奖金就高不就低。
  (三)本办法由市经贸委负责解释。
  2005年度南通市重点工业企业“三比三争”竞赛办法

  一、竞赛范围
  2004年度全市销售超2亿元的工业企业。

  二、竞赛内容
  重点工业企业“三比三争”竞赛,主要体现“比增量、比贡献、比后劲”的指导思想,突出考核企业当年销售收入(净增量、增幅)、当年工业技术改造投入、市区纳税三大指标。
  (一)争创全市工业成长前20名企业。考核企业当年销售收入净增量和增幅指标,按照当年销售收入净增量排名占60%、增幅排名占40%的比例进行综合排名。
  (二)争创全市工业投入前20名企业。根据企业当年完成工业投入工作量进行排名。
  (三)争创全市工业纳税先进企业。根据企业当年在市区纳税的实际入库税收进行考核。

  三、考核奖励
  (一)对全市工业成长前20名企业实行分档奖励:前10名企业分别奖励2万元,后10名分别奖励1万元。
  (二)对全市工业投入前20名企业实行分档奖励:前10名企业分别奖励2万元,后10名分别奖励1万元。
  (三)对在市区纳税且净入库税金比上年有所增长的企业进行分档奖励:净入库税金超亿元的企业,奖励15万元;净入库税金超8000万元的企业,奖励12万元;净入库税金超5000万元的企业,奖励8万元;净入库税金超3000万元的企业,奖励5万元。
  (四)奖励对象: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民营企业奖励企业法定代表人;部省属企业、外资企业奖励经营层主要负责人。
  (五)上述奖项不重复计奖,奖金就高不就低。奖金由市财政支付。

  四、其他事项
  (一)考核以统计、税务部门提供的数据为准,严禁弄虚作假。
  (二)企业当年发生职工因工死亡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环境污染事故以及亏损的,取消获奖资格。
  (三)本办法由市经贸委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