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南通市四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考核验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05-08-01 累计次数: 字体:[ ]

通办发〔2005〕41号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市各人民团体,市各直属单位:
  《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南通市“四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考核验收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
南通市四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考核验收工作实施方案
(2005年4月27日)

2005年是“四五”普法规则实施情况的验收考核之年,为认真做好考核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努力争创“四五”普法全国先进市,根据《江苏省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实施情况考核验收办法》,结合我市实际,现制订考核验收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江苏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市委《法治南通建设实施纲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法治南通建设的决议》的要求,以争创全国“四五”普法先进市为目标,全面考核了解全市各地、各部门、各行业“四五”普法规划贯彻实施情况,分析总结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服务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大局的作用、绩效和存在问题,进一步推进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提高公民法律素质,为推进“法治南通”建设,实现“两个率先”,建设和谐南通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组织领导
  考核验收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具体由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落实。

  三、考核验收对象
  考核验收的对象为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重点为国家机关、企业、学校、村和社区。

  四、考核验收内容
  (一)“四五”普法规划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的执行情况;
  (二)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监督、全社会参与的普法、依法治理的组织领导和运作机制的运行情况;
  (三)各级领导干部、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暂住人口的学法用法情况;
  (四)“四五”普法规划提出的“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目标的实施情况以及全民普法的落实情况;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推进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情况。

  五、考核验收方法
考核验收以查、考、访、议的方式进行。
  (一)查。即组织考核验收工作组分赴全市各地及市级机关各部门进行综合性检查,内容包括:
  1.听取汇报。召开综合情况汇报会,专题听取各地党委、政府关于“四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的汇报。
  2.召开座谈会。召集受检地区的组织、宣传、政法、法制、人事、教育、经贸及劳动等部门的负责同志,以及学校、企业等代表参加座谈会。主要座谈所在地区、部门或单位对“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评价及建议。
  3.查看台帐、资料。
  4.问卷调查。市考核验收工作组向受检地区发放调查问卷表,由各地组织城(农)调队进行专门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提交给市考核验收工作组。
  5.抽查基层单位。市考核验收工作组随机确定抽查单位,每个县(市)区抽查不少于一个县级机关、一个乡(镇)、一个村、一个社区、一所学校、一个企业。
  (二)考。组织受检地区相关人员进行法律常识的测试,参考对象和人数另行确定。
  (三)访。通过采取暗访形式了解掌握受检地区 “四五”普法规划落实和工作开展情况。暗访采用实地询问、电话采访、问卷调查、查阅材料等方式综合进行。
  (四)议。市各考核验收工作组进行综合评议,向被考核验收单位反馈考核意见。

  六、时间安排
  市考核验收工作组赴各地进行考核验收于7月中旬至8月中旬进行。暗访工作在7月下旬至8月上旬安排进行。专项问卷调查工作各地应在8月20日前完成。

  七、考核编组
  根据我市行政区划,建议组成5个考核验收工作组,各组组长由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副主任担任,组成人员拟由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级机关工委、市人大内司委、市经贸委、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人事局、市政府法制办等部门的有关人员担当,同时邀请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和市新闻单位有关人员参加考核工作组,每个考核验收工作组人员7-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