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05年市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05-10-26 累计次数: 字体:[ ]

通办发〔2005〕61号

崇川、港闸区委、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和单位:
  《2005年市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下达给你们。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2005年是军队新一轮体制编制调整改革的第二年,是贯彻落实中央裁减军队员额20万战略决策的关键一年,军转干部安置任务十分繁重。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做好2004—2006年军队体制编制调整改革期间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通知》(中发〔2004〕7号)精神,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把军转安置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计划,自觉服从安排,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政令畅通,积极主动想方设法把军队转业干部接收好、安置好、使用好。

  二、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坚决维护安置计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不得讲条件,不得拒绝或变相拒绝接收军队转业干部。对拒不接收或不落实安置计划的部门和单位,将进行指令性分配,同时对其第一责任人和当事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责任。

  三、凡有接收任务的部门和单位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即可与市军转办或军转干部本人联系,开展双向选择,并在8月31日前将“双选”结果报市军转办。逾期未达成“双选”意向的,将按计划实行指令性安排,任何部门、单位和军转干部个人都必须无条件服从。

  四、此计划根据已明确在市区安置的军转干部人数编制下达,如军转干部总数有所增加,将授权有关部门下达补充安置计划,相关单位应一并严格执行。

  五、正团职相应安排军转干部的安置计划、部省属驻通单位的接收计划和军转干部随调家属的安置计划另行下达。

  附件:2005年市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