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委发〔2005〕5号
林业是一项重要的公益性事业和基础产业,是建设绿色南通的主体。加快林业发展,建设绿色南通,是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文明的战略措施,是绿化美化人居环境、提高生活质量的内在要求,对促进我市经济可持续发展,加快实现“两个率先”具有重要意义。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中发〔2003〕9号)、《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绿色江苏建设的决定》(苏发〔2004〕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加快南通林业发展作出如下决定。
一、加强林业建设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迫切要求
(一)我市林业建设取得长足发展。近年来,全市林业发展针对我市人多林少、资源不足的实际,以生态林体系建设和林业产业体系建设为工作抓手,取得了明显成效。森林资源稳步增长,全市现有林地面积130.88万亩,活立木蓄积260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10.9%。基本形成了以江海河防护林带为骨干,农田防护林为网络,四旁绿化相配套的平原农区林业体系。苗木生产基地日益壮大,桑、果产业稳中有升,用材林产业逐步发展。林业产业已成为发展农村经济、致富农民群众的重要产业之一。城(镇)绿化水平大幅提高,一大批上规模、上水平、有影响的市民广场、游园绿地、园林道路和环城林带建成使用。
(二)加快林业发展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我市林业建设虽然取得了较快发展,但全市森林资源偏少、覆盖率较低的状况仍未得到根本性的改变。全市目前林木覆盖率为10.9%,不仅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在苏中地区也处于末位,与建设小康社会林木覆盖率20%的指标相距甚远。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社会对加快林业发展、改善生态状况的要求越来越迫切,生态环境日益成为衡量城市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标志。面对苏南、苏北城乡绿化快速发展的逼人形势,我市林业建设速度缓慢、生态环境脆弱的现实表明,我市林业工作的责任依然重大,任务十分艰巨,林业发展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
(三)要把林业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进程中,必须高度重视和加强林业工作,努力使我市林业有一个大的发展。当前我市林业发展正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国家对林业的重视前所未有,对林业的投入逐年增加。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更为林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在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中,要赋予林业以重要地位;在整个生态环境建设中,要赋予林业以首要地位;在江海科学发展中,要赋予林业以基础地位。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四)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立足全市社会经济、人口、资源的实际,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生态文明城市和实现江北“两个率先”排头兵的目标要求,构筑绿色屏障,发展绿色产业,弘扬绿色文化,大力实施林业重点工程,增加森林资源总量,提高森林资源质量,推进林业跨越式发展,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相协调、人与自然相和谐,加快建立农村林网化、城镇园林化、城乡一体化的全面绿化新格局。
(五)目标任务。以扩大森林资源总量、增加林木覆盖率为主线,建设江、海、河绿色屏障;以提高完善为重点,建设沟、渠、路绿色通道;以结构调整为契机,建设苗、桑、果绿色产业;以城镇园林绿化为抓手,建设点、线、面相结合的绿色亮点;实施森林资源倍增计划,到2009年,林木覆盖率力争达到20%,城(镇)绿化覆盖率力争提高到40%,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力争到12平方米。全市森林资源质量和利用效率显著提高,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基本满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求。
三、重点工作与建设标准
(六)重点工作
1.进一步搞好江海堤及一、二级河堤、公路、铁路的绿化,形成全市防护林体系的总枢纽。主要是启东、海门、通州、如皋等地的长江防护林和海安、如东、通州、海门、启东等地的海堤基干林带的补植完善工程;宁启高速(南通至启东段)、盐通高速南通段、宁启铁路(南通至启东段)两侧绿色通道建设以及通吕、通启、通扬、九圩港等一二级河道防护林带完善工程等。
2.完善和提高三、四级河道、县乡村公路及农民住宅区的绿化,形成农田林网的主林带;河道两旁实行“乔、灌、草”结合,住宅区绿化做到合理搭配树种。
3.完善沟、渠、路绿化,形成农田林网的副林带,构成林网网格,提高林木覆盖率和防护效益。
4.充分利用江海滩涂堤岸发展防护林,抓住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机遇,充分利用南通林业产业的特色、优势和潜在资源,合理配置资金、技术和市场等资源,大力发展林业产业。坚持稳步发展桑园、大力发展果园、积极发展苗木花卉、努力开发工业原料林的产业化思路。
(七)建设标准
1.宜林荒地、荒滩造林绿化标准:集中连片地块造林绿化率大于95%,小块零星地块造林绿化率大于90%;宜林塌陷地造林绿化率达90%以上。
2.农田林网标准:林网控制率达95%以上,其中:一、二级林网控制率60%以上,三级林网控制率达20%以上,其余均为四级林网;树种多样,配置合理。
3.道路林网造林绿化标准:国道、省道、高速公路和铁路两侧林带宽度各5m以上;县道、乡道两侧林带宽度各3m以上;村道两侧各栽乔木1行以上;道路两侧绿化在不占用基本农田的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能宽则宽;树种多样,配置合理。
4.水系林网造林绿化标准:长江及一级河道等流域性河道堤岸宜林地造林绿化率达98%以上;区域性河道堤岸宜林地造林绿化率达95%以上;一般河道宜林地造林绿化率达90%以上;沿海基干林带宽度100m以上,沿江基干林带宽度50m以上,一、二级河道防护林带宽20m以上,三四级河道防护林宽度10m以上。
5.村庄造林绿化标准:绿化覆盖率达到25%以上;新建中心村绿化覆盖率达40%以上;树种多样,配置合理。
6.城镇造林绿化标准:城市建成区和建制镇绿化覆盖率40%以上;市区主干道绿化覆盖率30%以上,次干道绿化覆盖率25%以上;新建居住区绿化覆盖率30%以上,属于旧城区改造的可降低5个百分点;公园绿化覆盖率70%以上,人居森林绿化覆盖率85%以上;树种多样,配置合理。其它指标按国家《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城市道路绿化规划设计规范》、《城市公园设计规范》、《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和《江苏省居住区和单位绿化标准》、《江苏省园林城市评比标准》执行。
7.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造林绿化标准:一般企事业单位绿化覆盖率30%以上;机关团体、学校、医院、休疗养所、公共文化设施、部队等单位的绿化覆盖率35%以上;污染较重的企业绿化覆盖率40%以上,并根据国家标准设立不少于50m的防护林带;树种多样、配置合理。
四、深化林业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改革,增强林业发展活力
(八)全面实行林业分类经营。根据森林主导功能,将全市森林划分为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分别采取相应的管理体制、经营机制和政策措施。在明确各级政府责任的前提下,根据财权事权相一致原则,科学划分重点生态公益林和一般生态公益林。生态公益林要按照公益事业进行管理,以各级政府投资为主,吸引社会力量共同建设。商品林按照基础产业进行管理,主要由市场配置资源,政府给予必要的扶持。
(九)推进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加强森林、林地、林木权属管理,明确权属关系,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颁发林权证,依法维护林权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对权属清楚尚未核发林权证的,要尽快核发;对权属不清或有争议的,要抓紧调处明晰,及时核发林权证。
(十)放手发展非公有制林业。鼓励跨所有制、跨行业、跨地区投资发展林业。凡是有能力的农户、城镇居民、科技人员、私营业主、境外投资者、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的干部职工等,都可以单独或合伙参与林业开发,从事林业建设。切实落实“谁造谁有、合造共有”的政策,维护造林者的合法权益。统一税费政策、资源利用政策和投融资政策,为各种林业经营主体创造公平竞争的投资环境。
五、积极优化产业结构,促进林业产业发展
(十一)加快推进林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强对林业产业发展的引导和调控,抓紧修订本地区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引导林业产业健康发展,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鼓励木材加工龙头企业和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原料林、用材林基地,做大做强龙头企业,着力提升木材加工产品档次和市场竞争力。大力发展林木种苗、花卉产业、林木产品精深加工,积极支持名特优新经济林、森林生态旅游、珍贵树种和药材培植以及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等新兴产业发展,培育新的林业经济增长点。对原有国有林地、规划林地、农田保护区以外的宜林地,要加快实施造林。
(十二)进一步扩大林业对外开放。针对我市林业基础薄弱、建设任务繁重的情况,要加大对外开放力度,着力引进资金、资源、良种、技术和管理经验。努力扩大林业利用外资规模,鼓励外商投资造林和发展林产品加工业。扶持扩大林产品出口,完善林产品出口促进机制,提高我市林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加强林业种质资源的保护和输出管理,防止境外有害生物传入。
六、推进科技兴林,增强技术支撑和创新能力
(十三)强化林业科技基础性工作。加强林业科技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高新技术开发。根据我市林业发展的实际需要,重点加强林木良种选育、重大森林灾害防治、林特产品加工利用等项目的科技攻关、应用研究和高新技术开发。认真组织实施林业品种、技术、知识三项更新工程,广泛开展技术培训,推广应用先进实用技术,提高重点林业工程的科技支撑水平,市级以上重点林业工程投资中用于科技部分不低于3%。加快林业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林业标准体系、质量检验、监测和监督体系。
(十四)加强林业科技推广体系建设与改革。切实落实省政府批转省编办等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苏政发〔2002〕147号)精神,加快建立适应江苏现代林业发展的林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强化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植物检疫、森林防火等公益性职能。加强林业教育与培训,提高林业劳动者文化素质和科技水平。同时,大力推进林业科技体制改革,鼓励和支持林业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充分调动全市林技推广服务人员的积极性。
七、加强依法治林,加大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力度
(十五)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加强森林资源林政管理,严格林地征占用审核审批制度,规范木材加工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经营利用行为。进一步完善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和部门分工负责制,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完善火情监测 望、林火预测预报、通讯指挥调度、火灾控制阻隔网络体系,实现扑救队伍专业化、扑火设备机械化,切实保护好有限的森林资源。
(十六)强化林业法制建设。要把林业建设纳入法制轨道,依法维护林业生产经营秩序,保护林业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加大林业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乱垦滥占林地绿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严禁随意采挖野生植物。加强林业法制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
八、加强政策扶持,保障绿色南通建设顺利推进
(十七)增加财政投入。各级政府要加大对林业的投入,将林业建设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体系,形成长期稳定的投资渠道。从2005年起,市县财政要与绿色江苏林业建设专项资金相配套,安排一定的林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重点林业生态工程、林业基础设施建设、江海河生态防护林工程、绿色通道工程、森林资源保护工程、森林病虫害防治以及林木种苗产业工程等。实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根据事权财权相结合的原则,设立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并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分级投入,分级管理。重点生态公益林补助标准按每亩每年8元执行,县(市)区要根据自身财力情况,制定当地的林业发展补助标准,安排资金,实行以奖代补。以工代赈、农业综合开发等财政支农资金,也要适当增加对林业建设的投入。交通、水利、建设等部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配套生态工程建设投资,要按照“绿色南通”建设的标准统筹规划,纳入相关工程的总体预算。
(十八)加大义务植树绿化费和统筹费的征管力度。继续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不断丰富完善义务植树形式。建立义务植树登记和考核制度,提高义务植树成效。对义务植树绿化费和统筹费要加强征收管理,做到应收尽收。义务植树“两费”由税务部门进行统一征收,纳入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城乡绿化费用的支出。
(十九)加强对林业发展的金融支持。落实好国家对林业实行的长期限、低利息的信贷扶持政策,并给予一定的财政贴息。扩大面向农户的林业小额信贷和联保贷款,允许林业经营者以活立木抵押申请银行贷款,鼓励林业企业上市融资。
(二十)切实落实绿化用地。各级林业、规划和国土部门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在做好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相衔接的前提下,编制全市林地、绿地的用地规划,按照城乡绿化造林建设标准确定“绿线”,并严格按照确定的“绿线”实行强制性管理,将林业用地落实到实处,确保造林任务的顺利完成。根据《江苏省绿化造林建设标准》,按照绿化建设的进度,切实落实好绿化建设用地,为造林绿化建设提供政策支持和利用空间。
九、切实加强领导,提高林业建设的组织水平
(二十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全面的政绩观,充分认识林业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全局中的战略地位、在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以及在生态建设中的首要地位。增强加快南通林业建设的责任感与使命感,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政策到位、工作到位,切实加强对林业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实施本地区林业发展规划,加强各级林业行政管理机构建设与职能转变,建立健全各级森林资源培育、保护、监测体系。
(二十二)明确部门职责。要强化各级绿化委员会的职能,发挥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在全民绿化工作中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作用。要动员组织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绿色南通建设。各级林业、建设、水利、交通、铁路、财政、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南通林业快速发展。
1.林业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林业发展和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并负责监督实施。拟定全市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建设部门:研究拟订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并指导、监督实施;指导公园和城市园林绿化工作;抓好国家级和省级园林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增加绿地总量,优化布局,结合新城区建设形成完整的城市生态绿地系统。
3.水利部门:切实加强江海河堤退耕还林工作;通过造林等生物措施护坡护堤,涵养水源,治理水土流失。新开挖、疏竣河道要根据“水系林网造林绿化标准”将绿化造林列入河道整治总体规划,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交付竣工验收。
4.交通部门:切实加强全市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乡公路两侧绿色通道建设。要因地制宜,宜宽则宽,乔灌结合。并在新建、改建、扩建公路时,根据“道路林网造林绿化标准”将绿化工作进行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验收。
5.铁路部门:要积极完成火车站和铁路地界范围以内的造林绿化,并根据“道路林网造林绿化标准”中铁路两侧林带建设标准,加强铁路两侧绿色通道建设。要从各路段的实际出发,因地制宜,乔灌草花相结合,发挥绿化的多种功能效益。
6.国土部门: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充分考虑林业绿化用地,协助编制全市林地、绿地的用地规划;按照绿化建设的进度,指导落实林业建设用地,为造林绿化建设提供政策支持和利用空间;协助林业主管部门加强对林地、绿地的保护和监管。
7.财政部门:加大对林业建设的财政支持力度,将林业发展建设经费列入每年的财政预算。从2005年起,市财政与绿色江苏资金相配套,视财力每年安排一定的的林业发展专项资金。同时,加强对绿化两费的征收使用和造林绿化建设项目资金的管理。
8.规划部门:将绿化造林建设纳入城乡建设的总体规划之中,总体规划要与土地利用、交通建设、水利建设等规划相衔接。按照城乡绿化造林建设标准确定“绿线”,并严格按照确定的“绿线”实行强制性管理。按照绿线制度和绿化率标准对涉及林地、绿地的建设规划,严格把关。
9.宣传与广电部门要将绿化建设宣传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加大宣传力度;计划部门要把林业发展列入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计划; 农业部门要积极探索和发展多种形式的林农、林牧复合经营方式;农业资源开发部门要把林业作为农业开发的重要措施和农业开发的重点产业来抓;检察部门要加大对造林绿化建设中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保护造林绿化成果;公安部门要协助林业主管部门,依法打击破坏森林、野生动植物资源、城乡绿化以及妨碍林业行政管理的违法犯罪行为;教育部门要组织协调所有大中小学以及其他各级各类学校搞好校园绿化;环保、旅游部门要积极参与有关规划、政策的编制与论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其它部门要积极发挥各自的作用,积极投身国土绿化事业,大力配合有关部门搞好造林绿化宣传工作,积极动员组织青少年、妇女参加本地区的造林绿化活动。
(二十三)实行目标考核。各级地方政府要对本级林业工作全面负责。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林业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林业建设的主要责任人。对林业建设的主要指标实行任期目标管理,严格考核,严格奖惩。要把林业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干部政绩考核、选拔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根据每年下达任务完成实绩情况实行以奖代补,对于出色完成任务的负责同志予以重奖,对不能完成任务的应追究相应的责任。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动员和组织全市人民,积极投身加快绿色南通建设的伟大事业,为把我市建设成为环境优美、生态和谐、可持续发展的现代化城市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