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纪委等部门关于组织开展南通市廉政勤政好干部评选活动意见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05-08-16 累计次数: 字体:[ ]

通办发〔2005〕52号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市各人民团体,市各直属单位:
  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监察局、市人事局《关于组织开展“南通市廉政勤政好干部”评选活动的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关于组织开展南通市廉政勤政好干部评选活动的意见
(市纪委  市委组织部  市委宣传部  市监察局  市人事局  2005年6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树立正面典型,弘扬正气,决定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在全市乡科职以上领导干部中组织开展廉政勤政好干部评选活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勤奋工作、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为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实现南通更高起点上的新跨越提供坚强有力的思想保证和组织保证。
  二、组织领导
  廉政勤政好干部评选工作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监察局、市人事局联合组织实施。成立廉政勤政好干部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由市纪委宣传教育室承办具体工作。

  三、评选标准
  (一)认真学习、实践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决拥护和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坚持实事求是原则,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在干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三)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较高的组织领导水平,有创新精神,不怕困难,勇于探索,作风深入,求真务实,在“三个文明”与和谐南通建设中政绩突出。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民主作风好,维护班子团结,顾全大局,能团结干部群众一道工作。
  (五)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廉洁奉公,公道正派,坚持原则,敢抓敢管,模范遵守党纪、政纪和国家法律、法规,敢于同腐败现象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斗争。
  (六)宗旨意识强,密切联系群众,人品与业绩得到干部、群众和社会的充分肯定。

  四、实施步骤
  评选采取层层推荐、组织考察、社会公示、审核决定的程序进行,具体分为四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20日—6月30日):各地、各部门要将廉政勤政好干部评选工作作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充分运用新闻媒介广泛宣传,形成树立典型、弘扬正气的舆论氛围。
  (二)提名推荐阶段(7月1日—7月31日):各基层党组织发动群众,对照评选标准,提出本部门(单位)廉政勤政好干部人选,上报所在党委(党组)。在自下而上提名的基础上,各县(市)区推荐候选人2名(其中县处级领导干部1人)。市直部门党组(党委)推荐候选人1名,报各扎口部门后,由各纪委扎口部门党组(党委)牵头组织再推荐,产生候选人2名(其中县处级领导干部1人)。
  推荐候选人须填写“南通市廉政勤政好干部推荐表”(可至南通廉政网www.ntlz.gov.cn下载)一式5份,并附事迹材料,加盖本单位公章后,于7月31日前寄(送)市纪委宣传教育室。
  (三)公示评审阶段(8月1日-8月31日):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地各部门上报人选进行初审,并邀请部分市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特邀监察员及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监察局、市人事局中层以上干部进行无记名投票,确定12名南通市廉政勤政好干部候选人(县处级领导干部占有一定比例,地区间不搞照顾平衡)。深入候选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考察,并通过《南通日报》、南通电视台和南通人民广播电台向社会公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
  (四)命名表彰阶段(9月):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评审,并向社会公示后,由市委、市政府审定。

  五、表彰奖励
  南通市廉政勤政好干部由市委、市政府命名通报表彰,享受市劳动模范待遇。